《金兰》 这一天,在太阳落山之后,村长家大摆筵席,宴请全村男女老幼。毕竟,村长的女儿王兰考上了城里一所大专(一般村里人统称为大学),虽然不是什么名牌大学,却也是村子里的第一个大学生了,算是破天荒,因此村长那叫一个高兴啊。 当然,在这些高兴的人群中,有一个女孩却在心里偷偷的流泪。她叫王晶,也是今年参加高考。平时在学校里,成绩和王兰不相上下,两个人总是你追我赶,这一次却意外失手,比分数线低了5分。而就是这五分,却把她俩的命运划在了世界的两个尽头!
在另一张桌子上,王兰正在给村子里的叔叔伯伯们敬酒,平生第一次在哄闹中一次次的饮着白酒。王晶看着,抿了一下同样陌生的白酒,却满嘴都是苦涩。这五分,750分之5,从数学上仅仅是一个微小的数字;对她们而言,却意味着两个人必须走上两条不同的道路:上大学,吃商品粮,进城工作;留在家里务农,一辈子继续祖辈的生活。
正在漫无边际的想着,王兰已经走到了她的面前。“好姐姐,你不高兴吗?”满是醉意的声音。王晶抬头一看,王兰已经双颊绯红。“嗯,姐高兴,你总算跳上这龙门了!”其实,和村子里大多数人一样,王晶和王兰除了是同族之外,亲戚关系恐怕只能到祖爷爷辈去寻找。但两人从上村头小学,到上县中,都像两朵并蒂的莲花,一起上学,一起放学,一起读书。有了什么难处,两人一起对付,有了什么高兴的事情,两人一起开心;有了什么好吃的,两人一起分享,总之,感情就像亲姐妹一般。到后来,两人也就姐姐妹妹的叫起来,王兰小三个月,算是妹妹。
农村里的老习惯,拜把子兄弟是要换八字烧黄纸的。王兰、王晶虽说没有这么麻烦,却也曾在土谷祠里发过誓,算是结了金兰。因此,对于王兰的成功,王晶还是由衷的高兴,“总比咱俩都落榜了好呀”王晶暗暗想着。 第三天 ,王兰坐着汽车去了省城打工;而王晶也坐着汽车,再坐火车来到了深圳打工。 深圳的工作并不像传说中的那么好找。王晶先是在一家电器厂做装配工,那么热的夏天,车间里却不开窗子,还得守着加热的生产线,没多久热死一个女工,中午晕倒,还不肯请假,硬要撑着上班,结果晚上睡下之后就再也没有醒来。王晶吓得赶紧辞工,又换到一家缝纫厂,虽说工作环境好一些,却老是要加班。工头也不逼你,但每天总会公布谁又没有完成定量,扣除今天的奖金二十元。20元!这就是70斤谷子啊。因此,这些打工妹无不拚命的干活,吃饭都是在机台上完成的。 就在王晶觉得再也坚持不住的时候,春节到来了。王晶带回了1200多元钱,这几乎抵得上家里一季稻子的纯收入。眼看着父母那欣喜的眼神,王晶又把“再也不想打工”的话咽了回去,十五一过又踏上了回深圳的火车。 过年之后的工作也并不好找,说好说歹,总算在番禺郊外的一个日化用品工厂找了一份工。不过这份工,手要经常泡到碱水里,日子久了烧的痛。 这一天,主管走到王晶跟前,问她想不想换工作?王晶毫不犹豫的答应了。新的岗位是办公楼的清洁工,每天上下班前打扫干净两层楼道就成,又不热又不冷的,活本身也很轻松,王晶非常满意。 可是有一天,这种满意的错觉被击碎了:老板吩咐她关上办公室的门,然后就像野兽一样抱住了她。她努力的挣扎,老板却自说自话的说着,跟了我,每个月给你开三千块的工资,比你现在的工作好到天上去了。她实在忍耐不住了,啪的抽了老板一个耳光。老板一下来了劲,使劲的把她按在沙发上,左手不安分的伸向她工作服的扣子…… “住手!”一声大喝。 老板心虚的站了起来,她趁势逃开了。 进来的是公司的保安刘诚,也是她的老乡,两人是同一个县的。 “哦,你胆子大了啊?老子的办公室你都敢闯?#%#%#¥%”老板一看是平日对自己低声下气的保安,顿时恢复了架势,满口脏话。而王晶紧紧的捂着自己的胸口,一脸的悲伤和震惊。老板更得意了,开始说着:“什么个臭X,看你漂亮点想玩玩你,你还TMD装纯洁……◎#¥◎%……¥” 啪!这次是干脆利落的一拳,打在了他的脸上,他疑惑了片刻,晕倒在了沙发上。 “走!我们走!”刘诚拉住还呆呆看着的王晶,毫不犹豫的走出了厂子的大门,连两个人共600大洋的押金也没有要。 就这样,19岁的王晶,22岁的刘诚,同是漂泊异乡的打工仔,同样是受人欺负的命运,两个人的感情迅速升温。终于,在王晶20岁的生日那天,在几瓶白酒的鼓励下,刘诚向王晶求婚了。
突如其来的幸福,让王晶有些不知所措。然而,在这个陌生的地方,打工以来的种种辛酸,加上刘诚的忠厚老实,终于战胜了少女的矜持。 就这样,王晶和刘诚终于住到了一起,俨然一对恩爱的小夫妻。丢掉了工作,两个人一合计,决定买了一辆小板车,给大商场送货。无论风里雨里,刘诚在前头拖,王晶一边照看着货物,一边在后头推;偶尔碰到城管队的卡车,两人还得拚命的往小巷子里逃跑,气喘吁吁之后相视一笑,庆幸又保住了即使块钱的血汗钱。 终于,在一年之后的一天晚上,两人躺在床上,刘诚忽然变得神色凝起来,拉住王晶的手说:“我们回去吧”
“啥?回去?”王晶一下子没有反应过来。 “对,回家!”刘诚一脸幸福的神色。“我算了算,这些年也攒下来快一万元了,我们回家,结婚,生孩子,盖房子!” 王晶开始犹豫起来。漂泊在深圳的日日夜夜,可以说没有多少美好的回忆;但要她回到故乡,去重新过面朝黄土的生活,却又实在有些不甘心。
“回家,我们干什么呢?难道去种田?” “不,我都想好了,我们开个养鸡场,这一万就是本钱,估计再有一年就能翻倍!”
“等有了两万,我们就盖房子,我就把你娶过来!……”听着他幸福的筹划,王晶忽然觉得一阵幸福的感觉。四年多来,自从高考落榜之后,王晶一直在逃避,逃避那些悲伤的往事,逃避那个伤心的故乡。终于,在刘诚的臂弯里,她找到了这种久违的安全感。 “嗯,都听你的……”王晶温柔的说着。 “好老婆!”刘诚激动的抱住了她。
就这样,在四年之后,王晶回到了久违的村庄。一起回来的还有刘诚。虽然在深圳,两人早已是许下终身,但在保守的故乡,两人还是要顾忌周围人的眼光,表面保持着一定的距离。 刘诚的养鸡场很快开了起来,就在离王晶村头不远的地方。当然,王晶也会常常偷偷去帮忙。每当月亮爬上树梢的时候,两个人就会手拉手坐在屋顶上,回忆着深圳的点点滴滴,也想象着两人幸福的将来。 半年过去了,离刘诚计划中的目标,2万元,还有一大半,可王晶却不想再等了,或者说,不能再等了,让刘诚赶紧找人来提亲。 因为,她已经有了他的骨肉。
事情很顺利,双方父母对于未来的媳妇、女婿都很满意。村里的长者也没有什么不满的。于是,婚期很快定了下来,准备彩礼,找媒人,诸多形式上的东西。王晶幸福的期待着那一天的到来。 毕竟,两个人都是上了高中的,知道婚姻还必须去登记才能算数。因此,在婚宴前的两天,两人手拉手的来到了县城的民政局登记。 接待他们的是一个活泼的小伙子。要过双方的身份证,很认真的在电脑上查了一下,忽然脸上僵硬住了,结结巴巴的说:“你,已经结过婚了啊?”
“什么?”王晶吃惊的说到。“你看错了?”
那个小伙子结结巴巴的说,“没错,这里写着,你已经结婚了啊……”
王晶有些诧异的看着刘诚,难道他欺骗了自己?而刘诚的眼神也是一脸的迷茫,似乎还没有反应过来。 “你看,这里写着,王晶,1982生,身份证号460119820714****,已经在去年领过结婚证了。”
王晶吃惊的看着自己的身份证。那还是高考前办理的,照片上是稚气的脸庞,号码却跟那个登记簿上一模一样。
“不,不,你一定弄错了!”王晶愤怒的说着,一边抢过登记簿来看。没错,这里就是这么写的。 “别着急,也许是真的弄错了?”登记员倒是蛮好心的。 还是刘诚能保持冷静,插嘴到:“您还记得,是什么人来领的证么?” 小伙子沉思了半晌,吐出了一句让所有在场的人都心凉透的话:“个头,身高,外貌,好像……就是她”
手指却指着王晶。
在封闭的农村,对于这种男女之间的事情是很有传播的热情的,尤其是真相没有弄清楚之前。就在两人垂头丧气的回到村子里没几天,风声就传遍了整个村庄。
刘诚的父母,很快也收到了风声,拿出了解决的办法:逼刘诚赶紧退婚,这样莫名其妙的女人,怎么能要! 就在此刻,祸不单行,刘诚的养鸡场出现了鸡瘟。可怜的刘诚赶紧去县里买疫苗,一边琢磨着父母的话,一边想着那个古怪的结婚登记。到底是她在骗我,还是真的错了?几年的感情,难道真的就敌不过她的谎言? 吱嘎——一辆运煤车刹车停住了。轮子下,是刘诚和他的自行车。 等到王晶听到消息,狂奔到医院的时候,刘诚已经停止了呼吸。王晶趴在他的遗体上失声痛苦,泪水沾染了他的胸口,那曾经给她无限安全的地方。
三天后,刘诚的遗体火化。虽说和王晶没有什么关联,村里人却一致认定是王晶之前的结婚事件造成了这桩悲剧。一时间,议论纷纷。 又是三天之后,王晶被发现在自家的柴房上吊了,穿着一身大红的衣服,那是准备婚礼上用的嫁衣。
当王兰听说这个消息的时候,人彻底崩溃了。她知道,四年前的那个秘密,终于要被人注意到,她所拥有的一切将可能瞬间丧失。 不,绝对不能。 她赶紧给家里打了电话,让家里如何如何。放下听筒,王兰痛苦的闭上了眼睛。往事,那难以忘记的往事。
此刻的王兰,已经从那个大专毕业,顺利的进入了镇上的税务所工作,这是一个全村人都羡慕不已的工作。又顺利的嫁给了一个同事,眼下的日子算是已经很美满了。 王兰回到家,丈夫出差还没有回来。胡乱的烧了晚饭,洗澡,就躺下了,却睡不着。 沙~沙~,窗外是风吹树叶的声音。王兰嫌吵,爬起来关上窗子,却一下子呆住了。 窗外,是王晶站在那里。 “你!你!”王兰语无伦次起来。明明听说,她已经死了。 “好妹妹,我来看看你。”王晶的声音倒是一点没有变。 “你,到底是谁?”惊恐的回到。 “我就是你啊。”对方幽幽的回答。 你,你想要做什么?”王兰彻底崩溃了,大声的哭了起来。 “你猜呢?” “我知道,我对不起你!是我老汉(父亲)扣住了你的录取通知书,骗你说没有上大学,让我去顶了你的名字!”王兰已经泣不成声,跪倒在了地上。 “你知道我这些年是怎么过的吗……你知道他是为什么会死吗……”王晶的声音依然是那么空洞,却开始有些急促。
“那你以为我过得很好吗!你知道我当初知道这个事情有多难过!”王兰也激动起来。“你知道那种滋味吗?刚上大学,有人喊我的名字,我竟然反应不过来!看到名单上我的名字,我竟然觉得不是自己。连老公在我耳边喊我晶晶,我都觉得是在和另一个女人说话!”
王晶似乎也有些犹豫,沉默着,听跪在地上的王兰诉说着。
“每一天,我都在问自己,我是谁?我是王晶,哦,不是,我是王兰。不对,我是王晶。在这样下去我都快要疯了!你有本事就杀了我吧,我也不想活了!” 王晶的脸上似乎有一道闪光的东西。难道鬼魂也有眼泪? “好姐妹,你说我怎么办?难道我也去死,去陪你,就好了?”王兰摇动着王晶的腿,却发现空无一物。 “唉……可你知道他是怎么死的?多好的一个人……算了”王晶转身要走。 “啊?你是……”王兰有些惊讶。猛然间,王晶转过身来,王兰只看得到她的舌头吐了出来,脸也变成了惨白的颜色,眼眶开始流血,然后就晕了过去。
次日,村长被发现死在了自家的床上,死因居然是酒精中毒。但村长老婆却说,当晚村长只喝了大概半斤酒,绝对不可能喝醉,更不可能中毒。于是大家纷纷猜测是假酒害人,此事就没有了下文。 而刘家人则很快查清,当年是村长偷偷调换了自己女儿和王晶的名字,又改了户口,偷梁换柱的让自己的女儿王兰上了本该属于王晶的大学。而后来王兰结婚,用的当然是王晶的名字,才造成了这一串的悲剧。但事情已经过去四年,村长又已经死掉,自然无从追究。 王兰,依然拿着王晶的身份证远走他乡。四年来,她曾经一次次想过去改回自己的名字,改回那个“金兰”的情谊,但现在一切都不可能了。因为,她忽然发现,自己已经彻底弄不清楚自己是谁了。似乎自己的记忆多了许多东西,有自己在碱水中奋力的洗涤着瓶子,有在闷热的车间挥汗如雨,有肥头大耳的老板张着臭嘴朝自己的脸上靠;也有自己靠刘诚的肩膀上,幸福的数着星星,有两个人一起给鸡笼做清洁。 当然,除了这些,一些最清晰的记忆,总是莫名其妙的忽然跳到眼前:自己和刘诚闷头走在路上,一路没有说话;刘诚被一辆卡车碾过,身上都是鲜血;然后,就是自己梳妆完毕,穿上新娘的衣服,将脖子套进绳子里,一片漆黑…… 然后,王兰就会惊醒过来,回想刚才是不是在做梦。不,不是梦,那样清楚而真切,就是自己的亲身经历一般。 当然,她不会回忆起,那一晚上,王晶的最后一句话: “既然你用了我的名字,拿走了我的幸福,就把我的痛苦也送给你吧。” 『完』
2008年11月9日星期日
《醉鬼》
《醉鬼》
从酒席上下来时,吴勇已经是歪歪倒倒的了。其实他的酒量并不算小,但艺高人胆大,每每遇到人劝酒就来了精神,毫无困难的就咕嘟咕嘟的把酒往喉咙里灌。等到几杯下肚,吴勇就来了状态,端起酒杯游走在酒桌之间,碰到谁都是敬一杯;倘若碰到谁阻拦,还会跟你急,说你瞧不起他。自然,筵席结束的时候,吴勇就会醉倒,就像今天一样。
今天是在邻村参加喜筵,因此散席之后吴勇还得自己走回家去。别看这几里路并不算远,此刻的吴勇已经是喝高了的人,走路都有些翩翩的感觉。主人家好心安排个小伙子送送吴勇,却被吴勇挡了回去,“没啥,我自己走了,你…回去吧。”
还好,今晚的月亮满亮的,照得脚下的山路非常清楚。吴勇就哼着不成调的歌,一边回味着刚才的美味,摇摇晃晃的往村子里走。面前一个小水塘,看看水面在月光下反射着嶙嶙的波光,吴勇犹豫了一下:旁边有一个木板桥,但要绕道几十步;趟水过去吧,则衣服就全弄湿了。不过酒精的力量还是战胜了理智,吴勇开始大踏步的趟进了水塘。
“呵呵,水真***的凉快。”吴勇自言自语到。从腰以下的衣服全都湿透了,但想到刚才在筵席上弄的一身酒气,冲一下也好,他就完全不在乎了。炎热的夏天,这水塘还怪舒服的。当然,水塘的水脏不脏,他就不会去考虑了。
快上岸的时候,吴勇忽然觉得胸口一阵恶心。不消说,这种熟悉的感觉就意味着一件事情:他要吐了。哇~哇~,干呕了半天,虽然没有吐出什么来,却感觉胃舒服了很多,甚至步伐也轻快了许多。几步趟过浅水,吴勇继续赶路。算起来今天可能真的喝多了一点,如果在平常,他应该已经能走到一半的路程了,而现在走了还不到三分之一呢。
走上公路,吴勇觉得轻松了很多。因为公路比山路平坦很多,倘若遇到个好心的司机,还能搭一段顺风车,没准就能在12点之前赶回家,也就少挨老婆许多唠叨。毕竟天晚了,走了十几分钟,居然一辆车都没有碰到,连个路人都没有,吴勇一阵沮丧。
一阵风吹来,吴勇打了个寒战,刚才湿淋淋的衣服现在都贴在了身上。头又开始晕了,总觉得脑袋里头似乎也灌满了酒,晃一晃都很难受。
“呼~”一辆卡车呼啸而过。吴勇还没有来得及招呼,车子就开过去了。吴勇暗暗的诅咒着司机,一边继续等待有车子过去。
“吱嘎——”前面的车子居然停下来了。看样子司机也看到了他。吴勇赶紧快步上去:“师傅,能不能捎我一下啊。”
司机是个中年男子,胖胖的,身上居然也有一股浓烈的酒气。
“去哪里啊?”
“就前头龙家豁啊,麻烦您了师傅。”吴勇虽然醉酒,还是明白如何说客气话的。
“上来吧。”司机推开车门。
坐上汽车的感觉果然好多了,吴勇觉得头不再那么晕了,身子有点轻飘飘的,很舒服。驾驶室里的录音机放着一首邓丽君的歌,吴勇觉得实在有些老掉牙,但并不难听。一边就跟司机攀谈起来:
“呃,师傅,这么晚还在跑车啊。”
“没办法啊,要吃饭哪。”
“你们长途车怎么晚上还走啊,又没有司机来换?”吴勇朝后排看看,并没有副司机在那里睡觉。
“呃,本来是白天开的,刚才在小饭馆多喝了几杯,又睡了一小会,现在就要赶时间啦。”吴勇听得明白,看来这个师傅和自己还是同道中人,都喜欢喝喝小酒。
算起来这段路大概就需要个10分钟就能开到,但吴勇却感觉路边的景色似乎和记忆中不太一样。难道是司机弄错了,不是要去龙家豁?还是和自己一样也没有醒酒,开错路了?
“哎,师傅,是去龙家豁的吧?”吴勇小心翼翼的问。
“是啊!咦,是有点怪哈,好像不是这条路嘛。”司机似乎还没有完全清醒。
两个人的眼睛都凑到挡风玻璃上看看路边,顿时觉得真的有些不对头了:眼下正是夏天,这条路两边的树子却都是萧索的枝条,树叶都落光了,一根根看起来非常单薄,甚至连公路旁茂盛的草丛,也都变成了枯草的样子。汽车的大灯射向茫茫的夜空,却只能照亮面前的一小块地方,仿佛起了大雾。
两人对视一眼。
“好像是不对啊,倒车,回去刚才那个路口。”司机一边说着,一边径直挂上了倒档。吴勇有些后悔,怎么会碰上一个糊涂司机。但此刻车外的景象确实让他有些害怕,所以也不敢提出下车自己走了。
卡车调了个头,往回开去。可是窗外的景象依然是差不多的那种,灰色的枯树,灰色的草丛,黯淡而幽深的天空。吴勇觉得头开始疼了,前额仿佛裂开了一样,让他很是难受。哎,酒醉之后的副反应,总是难以避免。而现在坐上这么个稀里糊涂的司机开的车,更让他说不出的郁闷。
“哎,师傅,这里好像我们刚才来过吧?”吴勇有些疑惑的说。
“不会,我们一直往南边开,没有转过弯呢,哪里会开回来。”司机倒是自信满满。
车轮继续往前开着,两边也是不断延伸的枯树,枯草,道路似乎没有尽头。吴勇偷偷的瞄了一下汽油表,还好,还指着15呢。
车子继续开着,路边的景象总算有点变化了,但还是那种很荒凉的景象。
“我说啊,师傅,你今天喝了多少啊?”
“没得多少,大概就……半斤多一点吧。”两人又开始了家常。
“呃,和我差不多,我今天是去人家的喜筵,稍微多喝了一点。”
吴勇暗自想着,只要碰到有人烟的地方,自己就要赶紧下车,哪怕歇到天亮再走都行,眼前这个司机实在让人不放心。眼看又过去十几分钟,还是一点正路都看不到。
想到这里,吴勇开始害怕在找到路口之前就没有汽油了,不禁又看了一眼油表:
指针依然稳稳的停在“15”上。
走了十几分钟,油却一点都没有少!
吴勇吃了一惊,正准备喊出来,却又发现了一个更令他毛骨悚然的问题:
面前的司机,脚并不是紧紧的放在踏板上,而似乎是飘在半空中的。
一个念头立刻掠过吴勇的心头:自己碰到鬼了。
没错,眼前的司机似乎就是一个鬼,自己坐的可能就是鬼车,而这两旁荒芜的道路,就是鬼打墙的效果了!
这么一吓,吴勇觉得酒全变成了冷汗。“师傅,还有多久啊?”他故作轻松的问。
“应该差不多了吧……”司机一边开车一边回答。
“你能不能先放我下去一下……我肚子有点不舒服……”吴勇耍起小聪明来,一边捂住肚子,一脸痛苦的样子。
吱嘎——汽车煞住了。
“那你下去吧。”
吴勇忙不迭的道谢,赶紧跳下了车,慢慢走到看不到汽车的地方,撒开腿就奔跑起来。
跑啊,跑啊,两边树木的枯枝上传来一阵沙沙的声音。身后似乎还有那个司机的叫喊声:“你快点啊,等得着急啊……”
吴勇拿出浑身的力气飞跑起来。耳边的声音已经很模糊,寂静得让人害怕;脚下似乎也踩着落叶,软蹋蹋得不得劲。他开始后悔今晚喝了那么多,更后悔怎么就非要偷懒去搭便车。
跑了许久之后,吴勇真是一点力气也没有了。算起来从筵席下来,大概都有四五个小时了,天都快亮了,还是没有看到熟悉的地方。他忽然看到了一个熟悉的房子。嗯,是村子旁边的加油站!吴勇一阵激动,觉得眼前这个加油站是如此的亲切。加油站的人还没有上班,但有了这个地标的指引,吴勇就不再害怕了,脚步也放慢下来,朝着村子的方向走去。
“啪”,加油站的灯光忽然亮了起来,吴勇一怔,随即明白是这里的人要上班了。
门开了,一个人走了出来,看到吴勇似乎吓了一跳:“哪个哦,这么早就来这里,吓死人了。”
“老王啊!是我啦。”吴勇一下认出了对方。
老王这才放心下来,一边准备开始今天的加油,一边絮叨着:“这是什么世道哦,司机都不怕死。昨晚11点多,就在前边两公里多的地方,出了车祸,死了个人哦,那叫一个惨哦。”
“什么?车祸?”
“哎,酒后开车,真是害人。是辆货车,司机一不小心就撞在转弯那里的山崖上了,整个车翻了,当场就死了,还半夜来叫这边去帮忙叫120呢,搞得我都没有睡好。”老王继续说着,吴勇眼睛已经变直了。11点多,正是自己出来的时候。
天亮了,吴勇好容易回到了自己家里,推门就进去了。老婆还没有起床,吴勇蹑手蹑脚的走到堂屋的躺椅上准备脱外衣睡觉。
“笃笃笃”,有人拍门,声音很急。吴勇吓得站不起来了,难道是那个司机来了?
“你死回来了啊?”老婆披上衣服过来开门,估计还以为门外是他呢。吴勇赶紧大喊,不要开门!老婆却聋了一般,吴勇眼睁睁的看着她走到了门口,打开了门。
扑进来一个人,还好,是同村的小黄。
“你有毛病啊,这么早来拍门!”吴勇有些生气的说,小黄却不理他,自顾自的对吴勇的老婆说道:
“姐,吴哥他出事了!”
“你疯了,老子好好的,你才出事了呢。”吴勇火了,伸手去推小黄。
手却似乎从空气中穿了过去一般。
“怎么啦怎么啦,他喝醉又惹事了?”老婆赶紧追问。
“不是啦,吴哥他……昨晚喝多了,不知道怎么搞的。人家要送他,他也不要……结果路过水塘的时候,跌进去了……今天早上那家人才发现他泡在里头……”小黄开始结巴起来。
此刻的吴勇,忽然觉得自己的身体正在变轻了,低头一看,下半截身子似乎正在慢慢的溶化,地上已经多了一摊水。
“不!不!”吴勇想喊叫,却发现一点声音都发不出来了。
“55555,这个该死的,都怪他贪杯啊……”在意识消失之前,吴勇听到的最后一句话,是老婆的哀哭。
『完』
从酒席上下来时,吴勇已经是歪歪倒倒的了。其实他的酒量并不算小,但艺高人胆大,每每遇到人劝酒就来了精神,毫无困难的就咕嘟咕嘟的把酒往喉咙里灌。等到几杯下肚,吴勇就来了状态,端起酒杯游走在酒桌之间,碰到谁都是敬一杯;倘若碰到谁阻拦,还会跟你急,说你瞧不起他。自然,筵席结束的时候,吴勇就会醉倒,就像今天一样。
今天是在邻村参加喜筵,因此散席之后吴勇还得自己走回家去。别看这几里路并不算远,此刻的吴勇已经是喝高了的人,走路都有些翩翩的感觉。主人家好心安排个小伙子送送吴勇,却被吴勇挡了回去,“没啥,我自己走了,你…回去吧。”
还好,今晚的月亮满亮的,照得脚下的山路非常清楚。吴勇就哼着不成调的歌,一边回味着刚才的美味,摇摇晃晃的往村子里走。面前一个小水塘,看看水面在月光下反射着嶙嶙的波光,吴勇犹豫了一下:旁边有一个木板桥,但要绕道几十步;趟水过去吧,则衣服就全弄湿了。不过酒精的力量还是战胜了理智,吴勇开始大踏步的趟进了水塘。
“呵呵,水真***的凉快。”吴勇自言自语到。从腰以下的衣服全都湿透了,但想到刚才在筵席上弄的一身酒气,冲一下也好,他就完全不在乎了。炎热的夏天,这水塘还怪舒服的。当然,水塘的水脏不脏,他就不会去考虑了。
快上岸的时候,吴勇忽然觉得胸口一阵恶心。不消说,这种熟悉的感觉就意味着一件事情:他要吐了。哇~哇~,干呕了半天,虽然没有吐出什么来,却感觉胃舒服了很多,甚至步伐也轻快了许多。几步趟过浅水,吴勇继续赶路。算起来今天可能真的喝多了一点,如果在平常,他应该已经能走到一半的路程了,而现在走了还不到三分之一呢。
走上公路,吴勇觉得轻松了很多。因为公路比山路平坦很多,倘若遇到个好心的司机,还能搭一段顺风车,没准就能在12点之前赶回家,也就少挨老婆许多唠叨。毕竟天晚了,走了十几分钟,居然一辆车都没有碰到,连个路人都没有,吴勇一阵沮丧。
一阵风吹来,吴勇打了个寒战,刚才湿淋淋的衣服现在都贴在了身上。头又开始晕了,总觉得脑袋里头似乎也灌满了酒,晃一晃都很难受。
“呼~”一辆卡车呼啸而过。吴勇还没有来得及招呼,车子就开过去了。吴勇暗暗的诅咒着司机,一边继续等待有车子过去。
“吱嘎——”前面的车子居然停下来了。看样子司机也看到了他。吴勇赶紧快步上去:“师傅,能不能捎我一下啊。”
司机是个中年男子,胖胖的,身上居然也有一股浓烈的酒气。
“去哪里啊?”
“就前头龙家豁啊,麻烦您了师傅。”吴勇虽然醉酒,还是明白如何说客气话的。
“上来吧。”司机推开车门。
坐上汽车的感觉果然好多了,吴勇觉得头不再那么晕了,身子有点轻飘飘的,很舒服。驾驶室里的录音机放着一首邓丽君的歌,吴勇觉得实在有些老掉牙,但并不难听。一边就跟司机攀谈起来:
“呃,师傅,这么晚还在跑车啊。”
“没办法啊,要吃饭哪。”
“你们长途车怎么晚上还走啊,又没有司机来换?”吴勇朝后排看看,并没有副司机在那里睡觉。
“呃,本来是白天开的,刚才在小饭馆多喝了几杯,又睡了一小会,现在就要赶时间啦。”吴勇听得明白,看来这个师傅和自己还是同道中人,都喜欢喝喝小酒。
算起来这段路大概就需要个10分钟就能开到,但吴勇却感觉路边的景色似乎和记忆中不太一样。难道是司机弄错了,不是要去龙家豁?还是和自己一样也没有醒酒,开错路了?
“哎,师傅,是去龙家豁的吧?”吴勇小心翼翼的问。
“是啊!咦,是有点怪哈,好像不是这条路嘛。”司机似乎还没有完全清醒。
两个人的眼睛都凑到挡风玻璃上看看路边,顿时觉得真的有些不对头了:眼下正是夏天,这条路两边的树子却都是萧索的枝条,树叶都落光了,一根根看起来非常单薄,甚至连公路旁茂盛的草丛,也都变成了枯草的样子。汽车的大灯射向茫茫的夜空,却只能照亮面前的一小块地方,仿佛起了大雾。
两人对视一眼。
“好像是不对啊,倒车,回去刚才那个路口。”司机一边说着,一边径直挂上了倒档。吴勇有些后悔,怎么会碰上一个糊涂司机。但此刻车外的景象确实让他有些害怕,所以也不敢提出下车自己走了。
卡车调了个头,往回开去。可是窗外的景象依然是差不多的那种,灰色的枯树,灰色的草丛,黯淡而幽深的天空。吴勇觉得头开始疼了,前额仿佛裂开了一样,让他很是难受。哎,酒醉之后的副反应,总是难以避免。而现在坐上这么个稀里糊涂的司机开的车,更让他说不出的郁闷。
“哎,师傅,这里好像我们刚才来过吧?”吴勇有些疑惑的说。
“不会,我们一直往南边开,没有转过弯呢,哪里会开回来。”司机倒是自信满满。
车轮继续往前开着,两边也是不断延伸的枯树,枯草,道路似乎没有尽头。吴勇偷偷的瞄了一下汽油表,还好,还指着15呢。
车子继续开着,路边的景象总算有点变化了,但还是那种很荒凉的景象。
“我说啊,师傅,你今天喝了多少啊?”
“没得多少,大概就……半斤多一点吧。”两人又开始了家常。
“呃,和我差不多,我今天是去人家的喜筵,稍微多喝了一点。”
吴勇暗自想着,只要碰到有人烟的地方,自己就要赶紧下车,哪怕歇到天亮再走都行,眼前这个司机实在让人不放心。眼看又过去十几分钟,还是一点正路都看不到。
想到这里,吴勇开始害怕在找到路口之前就没有汽油了,不禁又看了一眼油表:
指针依然稳稳的停在“15”上。
走了十几分钟,油却一点都没有少!
吴勇吃了一惊,正准备喊出来,却又发现了一个更令他毛骨悚然的问题:
面前的司机,脚并不是紧紧的放在踏板上,而似乎是飘在半空中的。
一个念头立刻掠过吴勇的心头:自己碰到鬼了。
没错,眼前的司机似乎就是一个鬼,自己坐的可能就是鬼车,而这两旁荒芜的道路,就是鬼打墙的效果了!
这么一吓,吴勇觉得酒全变成了冷汗。“师傅,还有多久啊?”他故作轻松的问。
“应该差不多了吧……”司机一边开车一边回答。
“你能不能先放我下去一下……我肚子有点不舒服……”吴勇耍起小聪明来,一边捂住肚子,一脸痛苦的样子。
吱嘎——汽车煞住了。
“那你下去吧。”
吴勇忙不迭的道谢,赶紧跳下了车,慢慢走到看不到汽车的地方,撒开腿就奔跑起来。
跑啊,跑啊,两边树木的枯枝上传来一阵沙沙的声音。身后似乎还有那个司机的叫喊声:“你快点啊,等得着急啊……”
吴勇拿出浑身的力气飞跑起来。耳边的声音已经很模糊,寂静得让人害怕;脚下似乎也踩着落叶,软蹋蹋得不得劲。他开始后悔今晚喝了那么多,更后悔怎么就非要偷懒去搭便车。
跑了许久之后,吴勇真是一点力气也没有了。算起来从筵席下来,大概都有四五个小时了,天都快亮了,还是没有看到熟悉的地方。他忽然看到了一个熟悉的房子。嗯,是村子旁边的加油站!吴勇一阵激动,觉得眼前这个加油站是如此的亲切。加油站的人还没有上班,但有了这个地标的指引,吴勇就不再害怕了,脚步也放慢下来,朝着村子的方向走去。
“啪”,加油站的灯光忽然亮了起来,吴勇一怔,随即明白是这里的人要上班了。
门开了,一个人走了出来,看到吴勇似乎吓了一跳:“哪个哦,这么早就来这里,吓死人了。”
“老王啊!是我啦。”吴勇一下认出了对方。
老王这才放心下来,一边准备开始今天的加油,一边絮叨着:“这是什么世道哦,司机都不怕死。昨晚11点多,就在前边两公里多的地方,出了车祸,死了个人哦,那叫一个惨哦。”
“什么?车祸?”
“哎,酒后开车,真是害人。是辆货车,司机一不小心就撞在转弯那里的山崖上了,整个车翻了,当场就死了,还半夜来叫这边去帮忙叫120呢,搞得我都没有睡好。”老王继续说着,吴勇眼睛已经变直了。11点多,正是自己出来的时候。
天亮了,吴勇好容易回到了自己家里,推门就进去了。老婆还没有起床,吴勇蹑手蹑脚的走到堂屋的躺椅上准备脱外衣睡觉。
“笃笃笃”,有人拍门,声音很急。吴勇吓得站不起来了,难道是那个司机来了?
“你死回来了啊?”老婆披上衣服过来开门,估计还以为门外是他呢。吴勇赶紧大喊,不要开门!老婆却聋了一般,吴勇眼睁睁的看着她走到了门口,打开了门。
扑进来一个人,还好,是同村的小黄。
“你有毛病啊,这么早来拍门!”吴勇有些生气的说,小黄却不理他,自顾自的对吴勇的老婆说道:
“姐,吴哥他出事了!”
“你疯了,老子好好的,你才出事了呢。”吴勇火了,伸手去推小黄。
手却似乎从空气中穿了过去一般。
“怎么啦怎么啦,他喝醉又惹事了?”老婆赶紧追问。
“不是啦,吴哥他……昨晚喝多了,不知道怎么搞的。人家要送他,他也不要……结果路过水塘的时候,跌进去了……今天早上那家人才发现他泡在里头……”小黄开始结巴起来。
此刻的吴勇,忽然觉得自己的身体正在变轻了,低头一看,下半截身子似乎正在慢慢的溶化,地上已经多了一摊水。
“不!不!”吴勇想喊叫,却发现一点声音都发不出来了。
“55555,这个该死的,都怪他贪杯啊……”在意识消失之前,吴勇听到的最后一句话,是老婆的哀哭。
『完』
过节
过节
坐在回乡的黑中巴车上,刘沛看着窗外熟悉的风景,心头却怎么也乐不起来。因为就在前几天,他在干活的时候,居然莫名其妙的从脚手架上滑了下来,幸好,只是三层,把左手胳膊给摔折了吊在脖子上,自然干不了活,只好呆在工地看看材料。正好碰到老家过七月节,干脆请假一天回家散散心。超载的车开在有些破损的道路上,摇摇晃晃的,加上这个时候车上人很少,他几乎要睡着了。
忽然一个刹车,刘沛撞在前头的座位上,醒了过来。前排的是个老头,回过头来客气的问他有事没有?没事没事。老头看了看他包扎着的胳膊,笑着又问,这是回家啊?
“嗯,回金阳家里,过节嘛。”
“喔?我也是回金阳家里过节哦。”老头看起来有些激动。
“你是镇上的?”刘沛顺口问到。
“不是的,是吴桥的。”
“啊?这么巧!我也是吴桥的,哈哈。”虽说吴桥也是个很大的概念,能碰到这么同路的人,真的是很难得了。其实这班车停靠的地方本来就是那么几个村镇,遇到同路也是正常的,但车上实在无聊,两个人就这么聊起来了。
车子依然慢悠悠的摇晃着。一路上,刘沛知道了,这个老头和他家其实分在东西两头,倒也不算很远。还知道这个老头和他一样,都是呆在外地快一年了,过节才算是回家的机会。刘沛暗自思想,这个老头少说也有五十了,居然还跑到几百里之外的重庆打工,也够厉害的了。
就这么走着走着,忽然,车子剧烈的晃动了一下,伴着一声凄厉的刹车。刘沛又一次的扑到了前排的椅子上,正要抱怨司机的技术太糟糕时,却发现真正的麻烦来了:似乎刚才正面冲来了一辆卡车,司机猛然转方向盘,却忘了此刻正是在桥上,车子一下撞开了护栏,冲出桥面快一半了!
“啊!”
“快开门!”
车厢里顿时乱成一团,叫嚷什么的都有。车门艰难的打开了,却让车子里更加拥挤,大家都拚命的往车门挤,似乎都忘记了可以打开窗子逃生。
“轰隆!”一声闷响,还没下几个人的中巴车失去了平衡,一头栽下了水泥桥,从七八米的高度干脆利索的扎进了桥下的河水里。
“啊~~”“完蛋啦~~”
车门似乎已经变形,再也打不开了,只有几十秒钟,刚刚摔晕的乘客们就被四面八方喷涌而入的河水激醒了,刘沛也是其中一个,看着自己鼻子里咕嘟咕嘟冒出来的气泡,耳朵里嗡嗡的直响,脑子里一片空白,四肢也抽搐似的挣扎着。猛然间,他看到了玻璃窗外,那个老头已经逃了出去,正往水面上游呢。再仔细一看,身旁的玻璃窗刚才就没有关上,开着好大的缝隙。
眼看生的希望就在眼前,刘沛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,从那个缝里顶着水流硬钻了出去,却也不是很难。再扑腾几下浮出水面,终于爬上了岸。
“你还好吧,小伙?”老头这时也爬到了岸上,看着气喘吁吁的刘沛。
“唉,撞到鬼了哟!”刘沛心有余悸的回头看看,暗绿色的河水上还在翻着波浪,但已经完全看不到中巴车的影子了。
“是哦!图方便坐个车,居然翻车了!”老头附和着。
“算了算了,等着交警来吧。”
“你是昏了喔,这里离吴桥不就是几百米远啊?走回家再说喽。”老头站起身来,指着前方茫茫的夜色说。刘沛这才反应过来,老头说的一点没错,这里再走几步路,就是老头家所在的吴桥西村,自己家当然也就是前面一些了。
“嗯,走嘛。”刘沛也站了起来。
“先去我家喝口水再走,就在前头。”老头热情的说。没几分钟,领着刘沛七绕八拐进了一家院子,门开着,两人就一前一后的走了进去。
“来,坐坐。”老头热情的招呼着他,把他让进堂屋。桌子上摆着几盘菜肴,还有些水果,两旁是椅子,站着或坐着几个男女,当然就是老头的家人了,看着他们却很漠然,一时间刘沛不知道该不该跟老头客气了。老头倒很自然的走上去,抓起苹果就啃,全然不理周围的家人。
“呃,你慢慢吃哈,我走啦……”刘沛悻悻然的抬起脚要走,不经意的一瞥才发现,对面的墙上似乎还挂着一个像框,定神一看,分明就是这个老头的照片,居然还套着黑框!
“啊!”刘沛一下反应过来什么,撒开腿就跑出了那个院子。身后的老头似乎还没明白,连声招呼他“不要客气嘛……”。
气喘吁吁的刘沛总算跑到了吴桥东村,自己家就在眼前。堂屋里灯火通明,家里人都等着自己吃饭呢。跑进去坐下来,刘沛已经快晕了,刚才的事情实在是太恐怖了,端起桌上的茶壶就喝,一边招呼老婆赶紧拿干毛巾来,老婆却一脸冷漠的转过身去。正要发作的时候,一只手搭在了肩上,刘沛吓得赶紧转头一看——
还好,不是刚才的那个老头,是自己的表叔嘛。他松了口气,又准备骂人,一个念头却紧紧的掠住了心神:这个表叔,去年就已经过世了……再抬头一看,周围都是熟人:爷爷,奶奶,叔公……,一个个都冲着自己笑呢,爷爷还慈爱的掰下鸡腿递给自己。
“不,不!”刘沛大声喊叫着,不知到该怎样才好。
门一下冲开了,进来的是隔壁的老张,极慌张的样子。
“大嫂,不好啦,刚才村头翻了个中巴车,交警捞起来,车里头人都死光啦,刘哥也……”老张已经慌不择言。
“啊?55555~”这是老婆的哭声。
刘沛忽然觉得脚下有些冷,低头一看,两只脚正飘在空中,脚下,是一摊黑乎乎的水……
『完』
注释:传说中,每年的农历七月十五,俗称七月半,是地狱的大门打开,放各个大鬼小鬼来探家、放风游玩的日子,所谓“七月半,磨门开,大鬼小鬼走出来”……准确的说,十三,十四,两天是给孤魂野鬼狂欢的,十五是探家的。
坐在回乡的黑中巴车上,刘沛看着窗外熟悉的风景,心头却怎么也乐不起来。因为就在前几天,他在干活的时候,居然莫名其妙的从脚手架上滑了下来,幸好,只是三层,把左手胳膊给摔折了吊在脖子上,自然干不了活,只好呆在工地看看材料。正好碰到老家过七月节,干脆请假一天回家散散心。超载的车开在有些破损的道路上,摇摇晃晃的,加上这个时候车上人很少,他几乎要睡着了。
忽然一个刹车,刘沛撞在前头的座位上,醒了过来。前排的是个老头,回过头来客气的问他有事没有?没事没事。老头看了看他包扎着的胳膊,笑着又问,这是回家啊?
“嗯,回金阳家里,过节嘛。”
“喔?我也是回金阳家里过节哦。”老头看起来有些激动。
“你是镇上的?”刘沛顺口问到。
“不是的,是吴桥的。”
“啊?这么巧!我也是吴桥的,哈哈。”虽说吴桥也是个很大的概念,能碰到这么同路的人,真的是很难得了。其实这班车停靠的地方本来就是那么几个村镇,遇到同路也是正常的,但车上实在无聊,两个人就这么聊起来了。
车子依然慢悠悠的摇晃着。一路上,刘沛知道了,这个老头和他家其实分在东西两头,倒也不算很远。还知道这个老头和他一样,都是呆在外地快一年了,过节才算是回家的机会。刘沛暗自思想,这个老头少说也有五十了,居然还跑到几百里之外的重庆打工,也够厉害的了。
就这么走着走着,忽然,车子剧烈的晃动了一下,伴着一声凄厉的刹车。刘沛又一次的扑到了前排的椅子上,正要抱怨司机的技术太糟糕时,却发现真正的麻烦来了:似乎刚才正面冲来了一辆卡车,司机猛然转方向盘,却忘了此刻正是在桥上,车子一下撞开了护栏,冲出桥面快一半了!
“啊!”
“快开门!”
车厢里顿时乱成一团,叫嚷什么的都有。车门艰难的打开了,却让车子里更加拥挤,大家都拚命的往车门挤,似乎都忘记了可以打开窗子逃生。
“轰隆!”一声闷响,还没下几个人的中巴车失去了平衡,一头栽下了水泥桥,从七八米的高度干脆利索的扎进了桥下的河水里。
“啊~~”“完蛋啦~~”
车门似乎已经变形,再也打不开了,只有几十秒钟,刚刚摔晕的乘客们就被四面八方喷涌而入的河水激醒了,刘沛也是其中一个,看着自己鼻子里咕嘟咕嘟冒出来的气泡,耳朵里嗡嗡的直响,脑子里一片空白,四肢也抽搐似的挣扎着。猛然间,他看到了玻璃窗外,那个老头已经逃了出去,正往水面上游呢。再仔细一看,身旁的玻璃窗刚才就没有关上,开着好大的缝隙。
眼看生的希望就在眼前,刘沛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,从那个缝里顶着水流硬钻了出去,却也不是很难。再扑腾几下浮出水面,终于爬上了岸。
“你还好吧,小伙?”老头这时也爬到了岸上,看着气喘吁吁的刘沛。
“唉,撞到鬼了哟!”刘沛心有余悸的回头看看,暗绿色的河水上还在翻着波浪,但已经完全看不到中巴车的影子了。
“是哦!图方便坐个车,居然翻车了!”老头附和着。
“算了算了,等着交警来吧。”
“你是昏了喔,这里离吴桥不就是几百米远啊?走回家再说喽。”老头站起身来,指着前方茫茫的夜色说。刘沛这才反应过来,老头说的一点没错,这里再走几步路,就是老头家所在的吴桥西村,自己家当然也就是前面一些了。
“嗯,走嘛。”刘沛也站了起来。
“先去我家喝口水再走,就在前头。”老头热情的说。没几分钟,领着刘沛七绕八拐进了一家院子,门开着,两人就一前一后的走了进去。
“来,坐坐。”老头热情的招呼着他,把他让进堂屋。桌子上摆着几盘菜肴,还有些水果,两旁是椅子,站着或坐着几个男女,当然就是老头的家人了,看着他们却很漠然,一时间刘沛不知道该不该跟老头客气了。老头倒很自然的走上去,抓起苹果就啃,全然不理周围的家人。
“呃,你慢慢吃哈,我走啦……”刘沛悻悻然的抬起脚要走,不经意的一瞥才发现,对面的墙上似乎还挂着一个像框,定神一看,分明就是这个老头的照片,居然还套着黑框!
“啊!”刘沛一下反应过来什么,撒开腿就跑出了那个院子。身后的老头似乎还没明白,连声招呼他“不要客气嘛……”。
气喘吁吁的刘沛总算跑到了吴桥东村,自己家就在眼前。堂屋里灯火通明,家里人都等着自己吃饭呢。跑进去坐下来,刘沛已经快晕了,刚才的事情实在是太恐怖了,端起桌上的茶壶就喝,一边招呼老婆赶紧拿干毛巾来,老婆却一脸冷漠的转过身去。正要发作的时候,一只手搭在了肩上,刘沛吓得赶紧转头一看——
还好,不是刚才的那个老头,是自己的表叔嘛。他松了口气,又准备骂人,一个念头却紧紧的掠住了心神:这个表叔,去年就已经过世了……再抬头一看,周围都是熟人:爷爷,奶奶,叔公……,一个个都冲着自己笑呢,爷爷还慈爱的掰下鸡腿递给自己。
“不,不!”刘沛大声喊叫着,不知到该怎样才好。
门一下冲开了,进来的是隔壁的老张,极慌张的样子。
“大嫂,不好啦,刚才村头翻了个中巴车,交警捞起来,车里头人都死光啦,刘哥也……”老张已经慌不择言。
“啊?55555~”这是老婆的哭声。
刘沛忽然觉得脚下有些冷,低头一看,两只脚正飘在空中,脚下,是一摊黑乎乎的水……
『完』
注释:传说中,每年的农历七月十五,俗称七月半,是地狱的大门打开,放各个大鬼小鬼来探家、放风游玩的日子,所谓“七月半,磨门开,大鬼小鬼走出来”……准确的说,十三,十四,两天是给孤魂野鬼狂欢的,十五是探家的。
《老友》
《楼下》
《老友》
自从来了养老院之后,老王才觉得自己真的老了。
其实这家养老院已经算是相当不错了,无论是位置还是设施,都很上档次,当然费用也很上档次。老王有一个儿子,但不在本地工作,让老王去儿子的城市吧,老王又很不习惯,一个人呆在家里呢又实在不放心,最后儿子看到广告,就给老王在这个『青山养老院』订了一个位置。
养老院里花花草草的弄得很情景,护工也很客气,无论什么问题都赶过来处理,反而让老王有些茫然,一时间似乎没有事情可做了。看电视,没意思;看报纸,眼睛不好;写毛笔字,没耐性;找人聊天,似乎大家都不喜欢聊天。于是乎,老王整天就是吃吃睡睡看看窗外一成不变的风景,日子久了实在无聊,甚至暗自觉得自己很快会变成老年痴呆了。
这一天午饭之后,老王又慢悠悠的走到活动室。电视机开着,宽敞的大沙发上稀稀落落的半躺着几个老头,茶几边上一个老太太自顾自的听着收银机不知道哼着什么,还有另一个老头不慌不忙的从饮水机里接水,接满一茶杯再倒在旁边的痰盂里。老王的进去也没有引起谁的注意,甚至里头的几位连头都没有抬。这种场面,老王已经见怪不怪了,也就径自走到一张沙发上坐了下来,加入发呆的行列。
一个老头走了过来,一声不吭的坐到了老王的对面。
啪,啪。两声清脆的撞击声。
老王抬头一看,对方已经铺开了一个木头棋盘,正摆着棋谱呢。老王瞟了一眼,嗯,看起来还真的想那么回事呢。
“您也喜欢下棋?”那个老头忽然说道。
“嗯~”好久没有说话了,老王一下忽然有些不习惯。
“我也喜欢摆弄这个,正好,我们来下下残局吧!”
老王心里暗自叫苦,看来是碰到高手了,自己只是喜欢看别人下棋,哪里懂什么残局呀。不管怎样,在这里无所事事,能够下下象棋也不错。
半天下来,老王和老张,也就是那个老头,混的很熟了。老张的棋艺看起来也并不如何,恐怕也是上了年纪的关系吧。两个老头就一人攥着几个木头棋子,在手头噼啪噼啪的敲着,一边下棋一边絮叨,常常是一个下午也走不了几步,还真正成了残局。
就这样,老王在养老院总算找到了些乐子,每天午饭之后总是能和老张下上几个钟头的象棋,算是消磨日子。
养老院里就像是个世外桃源,时间似乎与外头流淌的慢了许多,甚至让人感觉不出到底过了多久。晚饭之后就是睡觉,醒来就是午饭,午饭之后老张就总是等在活动室那里,摆开他的木头棋盘等着老王厮杀一局。乌飞兔走,流年偷换,而身边的人却没有什么变化,日复一日,月复一月。
这一天,老王拼命要求悔棋,老张死活不同意,两个人僵持了许久之后,这一盘棋局总算分出了胜负。老王得意的收着棋子,老张却仰着头长叹一声,然后对老王说:
“我明天要走啦。”
“什么?”老王一下没有反应过来。“去哪里?”
“回家啦,明天儿子来接我。”老张一脸舒张的神情。
老王更懵了。来这里算起来快半年了,看过有人进来的,却没有看过有谁是被儿女接回家住的。
“你儿子接你回去住?”老王满是怀疑的问。
“当然啦。早就说要接我回去的,等了这么久才来……”老张絮絮叨叨的说着,脸上的神色却很快慰。老王一面为着这个老友高兴,一边却有些惆怅:他走了,谁来陪我下棋呢?还有,儿子什么时候才会来这里把我接回去住呢?
一夜无话。第二天,老王习惯性的走到了活动室,却没有看到老张和他的棋盘。好一会儿才明白过来,老张,是真的走了。
接下来的日子,老王又回复到了以前的状况。成天不知道该做什么好,甚至感觉就是在浑浑噩噩的熬着所剩无几的年岁。唉,还是老张在的时候好,两个人还有点乐子。也忘了问,他是哪里人呢,家住在哪里?要不哪天去他家拜访一下?
打定主意,老王又慢悠悠的来到办公室,向院长打听老张的住址。
“哪个老张啊?”院长有些茫然。
“就是上个月走的那个啊。”
这所养老院不时有老人过世,都忌讳的说成是“走了”,所以院长就更加茫然了,上个月没有死人啊?
“咳,谁说那个意思!”老王有些火了。
“那您说的是……”一旁的护士也愣了。
“就是上个月他儿子把他接回去住的那个老张嘛!”老王解释说。
“接回去住?没有啊……”院长一脸的困惑,眼神分明是“老王不是老年痴呆了吧”的意思。
“哦”,半晌,一旁的护士大声说到。“我明白了,你说的是那个老张啊。你怎么知道他的?”
“咋不知道?我们下了半年的棋呢。”老王很自豪的说。
“啊~~”护士尖叫着,捂着脸就要往外跑。
“怎么啦怎么啦?”老王愣了,院长也愣了,一把拉住那个小护士。
“老张,张力平,半年前就死了……”护士结结巴巴的说着。
“胡说!他上个月还和我下棋呢,怎么会死了?”
院长似乎也想起了什么,眼睛一下就直了“没错,你说的是那个张力平……就是死了骨灰放在这里的那个?”
护士已经开始瑟瑟发抖。“没错,他的儿子一直忙不过来,上个月才来把骨灰盒取走……”
老王忽然觉得天旋地转,一下瘫倒在地上了。
『完』
《老友》
自从来了养老院之后,老王才觉得自己真的老了。
其实这家养老院已经算是相当不错了,无论是位置还是设施,都很上档次,当然费用也很上档次。老王有一个儿子,但不在本地工作,让老王去儿子的城市吧,老王又很不习惯,一个人呆在家里呢又实在不放心,最后儿子看到广告,就给老王在这个『青山养老院』订了一个位置。
养老院里花花草草的弄得很情景,护工也很客气,无论什么问题都赶过来处理,反而让老王有些茫然,一时间似乎没有事情可做了。看电视,没意思;看报纸,眼睛不好;写毛笔字,没耐性;找人聊天,似乎大家都不喜欢聊天。于是乎,老王整天就是吃吃睡睡看看窗外一成不变的风景,日子久了实在无聊,甚至暗自觉得自己很快会变成老年痴呆了。
这一天午饭之后,老王又慢悠悠的走到活动室。电视机开着,宽敞的大沙发上稀稀落落的半躺着几个老头,茶几边上一个老太太自顾自的听着收银机不知道哼着什么,还有另一个老头不慌不忙的从饮水机里接水,接满一茶杯再倒在旁边的痰盂里。老王的进去也没有引起谁的注意,甚至里头的几位连头都没有抬。这种场面,老王已经见怪不怪了,也就径自走到一张沙发上坐了下来,加入发呆的行列。
一个老头走了过来,一声不吭的坐到了老王的对面。
啪,啪。两声清脆的撞击声。
老王抬头一看,对方已经铺开了一个木头棋盘,正摆着棋谱呢。老王瞟了一眼,嗯,看起来还真的想那么回事呢。
“您也喜欢下棋?”那个老头忽然说道。
“嗯~”好久没有说话了,老王一下忽然有些不习惯。
“我也喜欢摆弄这个,正好,我们来下下残局吧!”
老王心里暗自叫苦,看来是碰到高手了,自己只是喜欢看别人下棋,哪里懂什么残局呀。不管怎样,在这里无所事事,能够下下象棋也不错。
半天下来,老王和老张,也就是那个老头,混的很熟了。老张的棋艺看起来也并不如何,恐怕也是上了年纪的关系吧。两个老头就一人攥着几个木头棋子,在手头噼啪噼啪的敲着,一边下棋一边絮叨,常常是一个下午也走不了几步,还真正成了残局。
就这样,老王在养老院总算找到了些乐子,每天午饭之后总是能和老张下上几个钟头的象棋,算是消磨日子。
养老院里就像是个世外桃源,时间似乎与外头流淌的慢了许多,甚至让人感觉不出到底过了多久。晚饭之后就是睡觉,醒来就是午饭,午饭之后老张就总是等在活动室那里,摆开他的木头棋盘等着老王厮杀一局。乌飞兔走,流年偷换,而身边的人却没有什么变化,日复一日,月复一月。
这一天,老王拼命要求悔棋,老张死活不同意,两个人僵持了许久之后,这一盘棋局总算分出了胜负。老王得意的收着棋子,老张却仰着头长叹一声,然后对老王说:
“我明天要走啦。”
“什么?”老王一下没有反应过来。“去哪里?”
“回家啦,明天儿子来接我。”老张一脸舒张的神情。
老王更懵了。来这里算起来快半年了,看过有人进来的,却没有看过有谁是被儿女接回家住的。
“你儿子接你回去住?”老王满是怀疑的问。
“当然啦。早就说要接我回去的,等了这么久才来……”老张絮絮叨叨的说着,脸上的神色却很快慰。老王一面为着这个老友高兴,一边却有些惆怅:他走了,谁来陪我下棋呢?还有,儿子什么时候才会来这里把我接回去住呢?
一夜无话。第二天,老王习惯性的走到了活动室,却没有看到老张和他的棋盘。好一会儿才明白过来,老张,是真的走了。
接下来的日子,老王又回复到了以前的状况。成天不知道该做什么好,甚至感觉就是在浑浑噩噩的熬着所剩无几的年岁。唉,还是老张在的时候好,两个人还有点乐子。也忘了问,他是哪里人呢,家住在哪里?要不哪天去他家拜访一下?
打定主意,老王又慢悠悠的来到办公室,向院长打听老张的住址。
“哪个老张啊?”院长有些茫然。
“就是上个月走的那个啊。”
这所养老院不时有老人过世,都忌讳的说成是“走了”,所以院长就更加茫然了,上个月没有死人啊?
“咳,谁说那个意思!”老王有些火了。
“那您说的是……”一旁的护士也愣了。
“就是上个月他儿子把他接回去住的那个老张嘛!”老王解释说。
“接回去住?没有啊……”院长一脸的困惑,眼神分明是“老王不是老年痴呆了吧”的意思。
“哦”,半晌,一旁的护士大声说到。“我明白了,你说的是那个老张啊。你怎么知道他的?”
“咋不知道?我们下了半年的棋呢。”老王很自豪的说。
“啊~~”护士尖叫着,捂着脸就要往外跑。
“怎么啦怎么啦?”老王愣了,院长也愣了,一把拉住那个小护士。
“老张,张力平,半年前就死了……”护士结结巴巴的说着。
“胡说!他上个月还和我下棋呢,怎么会死了?”
院长似乎也想起了什么,眼睛一下就直了“没错,你说的是那个张力平……就是死了骨灰放在这里的那个?”
护士已经开始瑟瑟发抖。“没错,他的儿子一直忙不过来,上个月才来把骨灰盒取走……”
老王忽然觉得天旋地转,一下瘫倒在地上了。
『完』
《楼下》
《楼下》
“嘀嘀——”小闹钟响起,阿华从被子里伸出手来,一把抓过闹钟,嗯,正好是午夜时分,零点。穿好睡衣,他变得精神抖擞起来,拿出跳绳做好了准备。
其实阿华也不想这么折腾,每天晚饭之后就睡觉,等到零点再起床。可是他实在咽不下这口气,楼下的太欺负人了。事情还要从半个月前说起。
半个月前,阿华通过房屋中介,看中了这个二层的房子,一室一厅,月租也不贵,又还是在小区里头,就很快付了半年的房租搬了进来。把所有的行李都搬了进来,又是一番收拾整理,弄好之后天已经黑了。疲惫不堪的倒在了床上,很快就睡着了。
“55555”,一阵低沉的哭声隐约的飘了进来。阿华听到了,却没有反应。哭声越来越大,还夹杂着些吵闹的声音,偶尔甚至有摔东西的声音。阿华再也睡不着了,坐起来仔细一听,就是从自己的楼下传来的声音,似乎是两口子正在吵架。这种事情他并不想掺和,可楼下的吵闹实在也太厉害了一点,搅扰得四邻不安的。算了,忍一忍吧,拿枕头捂着耳朵,阿华努力的睡着了。
这件事情阿华原本没有放在心上,可麻烦却始终不肯离开。之后的日子里,隔三差五的,楼下都会免费演出这场双人闹剧,而且程序大都差不多,后果总是闹得阿华睡意全无,恨不得冲下去揍人,但想到自己是刚到这个城市不久,还是不想惹出麻烦来。
于是,今天阿华想出了一个报复的办法。
不出所料,零点刚过几分钟,楼下的哭声准时开始了。那是女人的哭声,就是所谓的哭诉,哭声中不时还夹杂着几句骂人的话,虽然听不太清楚,也能猜到大概是控诉男人负心的意思。
阿华笑笑,等着下一个程序的到来。“啪!”一声清脆的声响。他知道这是又一个无辜的玻璃杯之类的东西受难了,也很惊讶楼下的人为何有这么多玻璃制品供他们发泄。不管怎样,阿华拿起来了跳绳,穿好球鞋,站在地板上开始跳绳了。“嗒~嗒~”的撞击声,回荡在房子里,相比楼下的人听到天花板这样的热闹,也能猜到楼上住户的不满,有所收敛吧?
可惜他猜错了。
楼下的吵闹似乎一点也没有受到干扰,仍然按照自己的程序一丝不苟的进行着。男人嚷嚷的声音。又是摔杯子。女人哭喊着。阿华愤怒了,更努力的开始跳绳,绳啪啪的拍打着地面,额头上已经出现了汗珠。
楼下的吵闹依然故我。阿华终于累得瘫坐在地上。这下,他算是彻底服了楼下的这一对了,哪里有那么多的问题,可以一直不停的吵闹下去?更佩服的是双方对于程序的严格遵守,几乎每晚都是按照“女人哭诉-摔杯子-男人谩骂-摔杯子-女人哭诉-男人发怒骂人-收场”的顺序进行,让人怀疑他们是不是正排练着某一出戏剧。
第二天是周末。阿华睡到中午方才醒来,草草的吃了午饭,开始琢磨如何解决这个问题。这是个老小区,没有什么物业公司的概念,管理混乱。别说楼下住户吵架,就连化粪池最近有些堵塞气味难闻、门口的大铁门似乎有一扇关不上这类情况都没有过问。居委会?阿华摇摇头,现在都什么时代了。算了,一狠心,阿华决定亲自上门去拜访自己的邻居。
“有人么?”阿华敲响了楼下的房门。却许久没有人应门,看来两个人都出去了。
最后一招,阿华找到了屋子的房东抱怨。房东也是一脸的无奈:原先楼下住的好像是一对本地的情侣,后来好像搬走了,再有谁住进去就不知道了,楼下的房子也并不是他的,爱莫能助。
阿华回到屋子里,一肚子的火气不知道该给谁发泄。天逐渐的黑下来,他上床睡觉,养好精神,等待着今晚楼下的表演。
零点刚过,楼下的表演如期开始。阿华充耳不闻,依然闭目养神。
等到最后一个程序结束了,阿华起身穿好衣服,开门朝楼下走去。他要当面看看,这一对情侣到底是什么毛病?
“笃,笃”阿华很大声的敲门。
门开了,开门的是一个穿着睡衣的女子,披肩发,似乎还是美女,一脸哀怨的神色,还有许多的泪痕。阿华一腔的怒火不由消了一半。
“你们这么晚吵什么啊?”阿华还是提高嗓子问道。
“进来坐吧。”女子打开防盗门,一转身走进了屋子。阿华犹豫了一下,还是跟了进去。
屋子里有些凌乱,看起来是刚刚经过了一场战乱。奇怪的是,吵闹的男主角似乎刚刚出去。
“你们天天这么闹,很有意思吗?我住在你们楼上,半个月了,天天听你们吵架!”阿华忍不住抱怨起来。
“你知道吗,他对我有多狠心?”女人没有接茬,反而自顾自的说起来。“本来说好,年底就结婚的,结果他家里居然早就有了老婆……”
阿华有些脸红。半夜三更,孤男寡女,听一个怨妇说这些家庭纠纷,不是什么好事。“可你们也不能天天闹啊,还让不让人睡觉了……”
“我有了他的孩子,问他怎么办?他居然说不知道是谁的……还说我整天在外头飘……55555”女子说得更加投入,开始哭了起来。阿华有些不知所措,这算是什么事情啊?
“我要他负责,他居然连陪我去医院都不肯……还打我……5555”
阿华知道这样下去,肯定不会有什么结果,干脆的站起来,说了一句“以后你们还是像样一点,别尽挑深夜来闹”就准备告辞。
“他打我……还拿凳子砸我……”女人还在喋喋不休,阿华回头打个招呼,却忽然发现,女人的头上开始流血了!
殷红的血液,顺着额头淌下来,流过煞白的面孔,让人不由心头一惊。阿华赶紧去扶她,却没有碰到任何东西。女人的脸上都是鲜血,身体也开始发抖,一声声低沉而凄厉的叫喊声。阿华已经吓得瘫在了地板上不知所措。
女人倒下来,摔在了地板上。阿华挣扎着朝门口跑去。回头一看,一幕今生最难忘的恐怖情景映在了心中:女人似乎正在朝水泥地板下钻,先是头部,然后是肩膀,最后整个身体都下去了,似乎地板上有一个下水道一般。
“啊~~~~”阿华大声的喊叫着,疯狂的飞奔出了楼道。
次日,阿华又来到了楼下,身后是几名荷枪实弹的警察,以及这间屋子的房东。困惑不解的房东一再声明,自从那一对情侣搬出去之后,他再也没有把房子租给别人;阿华则一口咬定昨天自己看到的绝非幻觉。地板上当然找不到什么孔洞,但细心的警察还是发现了许多可疑的东西:墙壁上似乎有些喷溅状的血迹,房间里的东西也很凌乱,似乎住客走得非常匆忙。而那个住客自从搬走之后,似乎就没有在本市继续出现。
终于,仔细的搜查揭开了谜底:堵塞的化粪池里,找到了许多尸块和头发,可以判断出是一个女人的尸体的残余;凹陷的颅骨可以看出是遭到了钝器的暴力击打而死。
不久,凶手落网,竟然就是那对情侣中的男人,因为女方怀孕之后两人吵架,一怒之下失手打死了她,又残忍的分尸倒入了下水道……
凶手很快伏法,楼下的吵闹声也再没有响起过。可阿华已经不敢再住在那里,很快就离开了这个城市。谁也不知道,究竟这半个月,楼下究竟发生了怎样的吵闹?『完』
“嘀嘀——”小闹钟响起,阿华从被子里伸出手来,一把抓过闹钟,嗯,正好是午夜时分,零点。穿好睡衣,他变得精神抖擞起来,拿出跳绳做好了准备。
其实阿华也不想这么折腾,每天晚饭之后就睡觉,等到零点再起床。可是他实在咽不下这口气,楼下的太欺负人了。事情还要从半个月前说起。
半个月前,阿华通过房屋中介,看中了这个二层的房子,一室一厅,月租也不贵,又还是在小区里头,就很快付了半年的房租搬了进来。把所有的行李都搬了进来,又是一番收拾整理,弄好之后天已经黑了。疲惫不堪的倒在了床上,很快就睡着了。
“55555”,一阵低沉的哭声隐约的飘了进来。阿华听到了,却没有反应。哭声越来越大,还夹杂着些吵闹的声音,偶尔甚至有摔东西的声音。阿华再也睡不着了,坐起来仔细一听,就是从自己的楼下传来的声音,似乎是两口子正在吵架。这种事情他并不想掺和,可楼下的吵闹实在也太厉害了一点,搅扰得四邻不安的。算了,忍一忍吧,拿枕头捂着耳朵,阿华努力的睡着了。
这件事情阿华原本没有放在心上,可麻烦却始终不肯离开。之后的日子里,隔三差五的,楼下都会免费演出这场双人闹剧,而且程序大都差不多,后果总是闹得阿华睡意全无,恨不得冲下去揍人,但想到自己是刚到这个城市不久,还是不想惹出麻烦来。
于是,今天阿华想出了一个报复的办法。
不出所料,零点刚过几分钟,楼下的哭声准时开始了。那是女人的哭声,就是所谓的哭诉,哭声中不时还夹杂着几句骂人的话,虽然听不太清楚,也能猜到大概是控诉男人负心的意思。
阿华笑笑,等着下一个程序的到来。“啪!”一声清脆的声响。他知道这是又一个无辜的玻璃杯之类的东西受难了,也很惊讶楼下的人为何有这么多玻璃制品供他们发泄。不管怎样,阿华拿起来了跳绳,穿好球鞋,站在地板上开始跳绳了。“嗒~嗒~”的撞击声,回荡在房子里,相比楼下的人听到天花板这样的热闹,也能猜到楼上住户的不满,有所收敛吧?
可惜他猜错了。
楼下的吵闹似乎一点也没有受到干扰,仍然按照自己的程序一丝不苟的进行着。男人嚷嚷的声音。又是摔杯子。女人哭喊着。阿华愤怒了,更努力的开始跳绳,绳啪啪的拍打着地面,额头上已经出现了汗珠。
楼下的吵闹依然故我。阿华终于累得瘫坐在地上。这下,他算是彻底服了楼下的这一对了,哪里有那么多的问题,可以一直不停的吵闹下去?更佩服的是双方对于程序的严格遵守,几乎每晚都是按照“女人哭诉-摔杯子-男人谩骂-摔杯子-女人哭诉-男人发怒骂人-收场”的顺序进行,让人怀疑他们是不是正排练着某一出戏剧。
第二天是周末。阿华睡到中午方才醒来,草草的吃了午饭,开始琢磨如何解决这个问题。这是个老小区,没有什么物业公司的概念,管理混乱。别说楼下住户吵架,就连化粪池最近有些堵塞气味难闻、门口的大铁门似乎有一扇关不上这类情况都没有过问。居委会?阿华摇摇头,现在都什么时代了。算了,一狠心,阿华决定亲自上门去拜访自己的邻居。
“有人么?”阿华敲响了楼下的房门。却许久没有人应门,看来两个人都出去了。
最后一招,阿华找到了屋子的房东抱怨。房东也是一脸的无奈:原先楼下住的好像是一对本地的情侣,后来好像搬走了,再有谁住进去就不知道了,楼下的房子也并不是他的,爱莫能助。
阿华回到屋子里,一肚子的火气不知道该给谁发泄。天逐渐的黑下来,他上床睡觉,养好精神,等待着今晚楼下的表演。
零点刚过,楼下的表演如期开始。阿华充耳不闻,依然闭目养神。
等到最后一个程序结束了,阿华起身穿好衣服,开门朝楼下走去。他要当面看看,这一对情侣到底是什么毛病?
“笃,笃”阿华很大声的敲门。
门开了,开门的是一个穿着睡衣的女子,披肩发,似乎还是美女,一脸哀怨的神色,还有许多的泪痕。阿华一腔的怒火不由消了一半。
“你们这么晚吵什么啊?”阿华还是提高嗓子问道。
“进来坐吧。”女子打开防盗门,一转身走进了屋子。阿华犹豫了一下,还是跟了进去。
屋子里有些凌乱,看起来是刚刚经过了一场战乱。奇怪的是,吵闹的男主角似乎刚刚出去。
“你们天天这么闹,很有意思吗?我住在你们楼上,半个月了,天天听你们吵架!”阿华忍不住抱怨起来。
“你知道吗,他对我有多狠心?”女人没有接茬,反而自顾自的说起来。“本来说好,年底就结婚的,结果他家里居然早就有了老婆……”
阿华有些脸红。半夜三更,孤男寡女,听一个怨妇说这些家庭纠纷,不是什么好事。“可你们也不能天天闹啊,还让不让人睡觉了……”
“我有了他的孩子,问他怎么办?他居然说不知道是谁的……还说我整天在外头飘……55555”女子说得更加投入,开始哭了起来。阿华有些不知所措,这算是什么事情啊?
“我要他负责,他居然连陪我去医院都不肯……还打我……5555”
阿华知道这样下去,肯定不会有什么结果,干脆的站起来,说了一句“以后你们还是像样一点,别尽挑深夜来闹”就准备告辞。
“他打我……还拿凳子砸我……”女人还在喋喋不休,阿华回头打个招呼,却忽然发现,女人的头上开始流血了!
殷红的血液,顺着额头淌下来,流过煞白的面孔,让人不由心头一惊。阿华赶紧去扶她,却没有碰到任何东西。女人的脸上都是鲜血,身体也开始发抖,一声声低沉而凄厉的叫喊声。阿华已经吓得瘫在了地板上不知所措。
女人倒下来,摔在了地板上。阿华挣扎着朝门口跑去。回头一看,一幕今生最难忘的恐怖情景映在了心中:女人似乎正在朝水泥地板下钻,先是头部,然后是肩膀,最后整个身体都下去了,似乎地板上有一个下水道一般。
“啊~~~~”阿华大声的喊叫着,疯狂的飞奔出了楼道。
次日,阿华又来到了楼下,身后是几名荷枪实弹的警察,以及这间屋子的房东。困惑不解的房东一再声明,自从那一对情侣搬出去之后,他再也没有把房子租给别人;阿华则一口咬定昨天自己看到的绝非幻觉。地板上当然找不到什么孔洞,但细心的警察还是发现了许多可疑的东西:墙壁上似乎有些喷溅状的血迹,房间里的东西也很凌乱,似乎住客走得非常匆忙。而那个住客自从搬走之后,似乎就没有在本市继续出现。
终于,仔细的搜查揭开了谜底:堵塞的化粪池里,找到了许多尸块和头发,可以判断出是一个女人的尸体的残余;凹陷的颅骨可以看出是遭到了钝器的暴力击打而死。
不久,凶手落网,竟然就是那对情侣中的男人,因为女方怀孕之后两人吵架,一怒之下失手打死了她,又残忍的分尸倒入了下水道……
凶手很快伏法,楼下的吵闹声也再没有响起过。可阿华已经不敢再住在那里,很快就离开了这个城市。谁也不知道,究竟这半个月,楼下究竟发生了怎样的吵闹?『完』
《绣女》
《绣女》
余老爷家的小姐名叫冬晴,出生在一个雪后初晴的深夜,据说当时屋外白茫茫的一片,天空却是出奇的晴朗,月明星稀,所以就起了这个名字。
余小姐出生后,家人写好了生辰八字,请一位有名的算命先生来批。先生看了半晌,摇了摇头不说话,家人一再追问,先生才挤出一句话:“此女八字太阴,恐有早夭之忧”,说完就往外走,连放在桌子上的赏银也不拿了。
家人赶紧追过去,毕竟冬晴是他们的独生女儿,掌上明珠啊,怎能甘心让她早逝?算命先生想了许久,说道:“此有一法可以试试,倘若不灵,则老朽也无能为力。天命不可违也”。随即取来笔墨,写了一张字条,交予冬晴的母亲,嘱咐千万不可让外人知道,包括冬晴本人,一定要收藏紧密。写完,掷笔而去,赏银仍是分文未取,说是此举有干天和,已是泄漏天机,倘若再收钱恐遭天谴云云。
或许真是先生的办法灵验,冬晴平安无事的长大了,二八佳丽,婀娜多姿,家人说不出的高兴,只是偶尔想到那张字条,又有些隐隐担忧。
话说此刻的冬晴,与那时的其他少女一样,整天就呆在香闺不出家门,除了偶尔有姑母姨娘之类的亲戚来走动以外,就是和侍女小红一起做做针线了。本来冬晴是富户人家的小姐,自然不需要靠针线糊口,但在那时,女孩子倘若不是精于女红就很难找到好的婆家,因此也得用心。好在冬晴从小心灵手巧,加上自幼学习书画的熏陶,又有使女丫头小红的指点,不久就对各种针线活得心应手了,特别是刺绣,无论是牡丹还是玉兔,都是色泽鲜艳、活灵活现,一点不比绣楼里卖的差。
这样平静的生活一天天继续着,直到冬晴十六岁生日那天,他的出现。
这一天,余老爷像往常一样去照看生意,余夫人带着冬晴和小红去鸡鸣寺里烧香还原。刚回到家里,小红突然发现内花厅了多了一个人,而且还是个男人!
就在三个女人不知所措的时候,那个男人满脸尴尬的开口了:“在下吕慕贤,拜见姑母,见过表姐姐”说着作了个揖,头低了下来,看起来非常拘束。当然,他没有发现,此刻的冬晴也已经是双颊绯红。
“哦,是侄儿啊!哎呀,快有十年没有见到了吧?小红,看茶~”余夫人反应过来,赶忙招呼到。
就这样,余夫人的侄儿,冬晴的表哥(事实上他比冬晴大四岁呢),因为来南京投奔余老爷学做生意,就在余府上住了下来。
时间久了,吕慕贤慢慢开始和大家熟悉起来。他的诗文功底不错,又精通音律,余夫人就请他有空时多多指点冬晴。冬晴呢,也很喜欢这个大哥哥,口才好,脾气也好,平时常常逗冬晴开心,碰到冬晴耍小性子也能忍让。
日子一天一天过去,冬晴的心里却慢慢的起了一丝涟漪,原本清净如水的兄妹之情,在冬晴的眼里开始变得有些模糊。当然,这是女孩子家的秘密,她不可能说出来,只是默默的在心底盼望他自己有一天能明白。
自然,就像那时的此类故事一样,丫头小红猜出了这个秘密,而冬晴也半推半就的承认了自己的情窦初开。可是,吕慕贤却真是如同一根木头,丝毫没有感受到表妹那种羞涩而又游移的眼神,平日里就如君子之交,教她念书时总是隔着一张小桌子,更不会有什么非分的举动。
冬晴终于忍不住,在小红的反复鼓励和撺掇之下,用自己的方式向他表白了。
这一天,在讲完《中庸》一段之后,吕慕贤照例小憩片刻。小红走上来奉上香茗,一边随口对冬晴说道:“小姐,你的绣品那么好,就不兴给吕少爷看看?”
吕慕贤随口应到:“早就听说表妹心灵手巧,女红娴熟,比外头绣楼卖的要高雅许多呢”冬晴红着脸,一边说过奖了,一边吩咐小红把自己做好的绣品取来给吕少爷指教。
针线笸箩里,除了针头线脑之外,还有两张绣好的手绢,平滑的淡紫色丝绢上轻盈的绣着图案,一张是含苞待放的腊梅,一张是展翅欲飞的仙鹤,那活灵活现的色泽,一点不像是刺绣,倒像是一幅工笔画卷。
吕慕贤自然是赞不绝口,一一赏玩评点。两张手绢下头,是一个花绷子,就是两个同心的圆圈,夹着正在绣的绢帕。雪白的面上已经有了些线条,但还看不出来绣的是什么东西。 “这一幅,表妹是要绣什么啊?”吕慕贤随口问道。 “这……”冬晴开始语塞,脸也变得通红,身后的小红偷偷的推着她的手催促。终于,她下定决心的说:“是一对鸳鸯” “啊?”吕慕贤一愣。 “如果表哥喜欢,绣好之后自当奉送表哥” “哦,不不——”吕慕贤一脸慌乱的神色,收拾着散开的书卷,一边低头退出房间,一边尴尬的说:“今日也不早了,我也该去店里看看了” 屋子里,剩下冬晴和小红四目相对,不知该如何是好。
乌飞兔走,日子像往常一样继续。那天的事情似乎没有留下什么影响,吕慕贤依然是有空就来给冬晴讲书,只是眼光若有若无的逃避着冬晴的脸。而冬晴心里的那种萌动,却一点也没有减少,就像那个时代大多数少女一般,找不到表达的途径,就这么一点点的积累着。
冬天很快到来了,家里忙着准备年货,店里也在忙着盘点。
这一天,在饭桌之上,吕慕贤正式跟余老爷提出,想回家去的事情。
“哦,回家过年是吧?这一年辛苦你了,好小子,以后我这家业,看样子就要托付给你喽”余老爷在酒杯的余光中说道。一旁的冬晴心头猛的一动,难道……脸刷的一下红了。
“谢舅老爷的好意。家父的意思,这次回去,就是准备新年完婚的……”
啪——余夫人手边的酒杯摔到了地上。
深夜,余老爷和夫人坐在房间里,面前站着小红。
“你老实的说,小姐是不是看上了吕少爷?”
“这个……”小红开始犹豫了。
啪!余老爷一拍桌子,一脸的怒火。小红真的有些害怕了,不清楚到底他们知道了什么?难道也要来一出《拷红》?
“你别怕,照实说,我和老爷不会责怪你,也不会责怪小姐的”余夫人温和的安慰着。
刚柔相济,小红再也守不住嘴上的封条,一五一十的把那天的情形说了一番。
“唉……”余老爷长叹一声,出人意料的没有发火,“你下去吧,别给小姐说这里的事情,否则……”
当然,无需老爷嘱咐,小红也不敢把老爷、夫人的问话告诉小姐。一边想着刚才算不算出卖了小姐,小红回到屋里,惴惴不安的关上房门,回头却发现冬晴坐在那儿还没有睡,不由吓了一跳。
“小姐……”小红一下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。
“小红,过来,拜托你一件事情”冬晴的脸色苍白,眼圈发红,似乎刚刚才哭过。
“这个,你帮我交给吕公子,就是今晚。记住,一定不能让人看到,明白吗?”一个厚厚的信封,没有封口,没有写信皮,捏上去软绵绵的。不用拆开,小红也猜得到里头是什么东西。
“唉,小姐你也是何苦,这个又不能勉强的……”正准备继续说下去,却看到冬晴的神色又有些悲凄,小红知趣的住口了,转身出了屋,反手掩上房门。 另一间房里,老爷和夫人也没有入睡。两人沉默着,面前的茶几上放着一个小盒子,盒里似乎有些小珠子,还有就是那张十六年前算命先生所写的字条。
“真的要这么做?”余夫人的声音有些颤抖。
“我也不想这样啊,可是……唉”余老爷的声音也充满了哀怨。
夜阑更深,吕慕贤也没有睡着。
刚才小红匆匆地到来,送来一封信。拆开一看,果然是上次余冬晴说的那块要送给他的手绢,却是已经完成了。洁白的手绢上:两只鸳鸯正在戏水,呢喃细语亲密的样子;水边是一枝牡丹,大红的花瓣,暗绿的枝子,看似刚刚开放,娇艳欲滴。不用说,这是凝结着绣女的一片芳心啊!
“可惜,可惜,只怪造化弄人”吕慕贤一边摇头,一边拿绢帕靠近灯台想烧掉,却又改变了主意,将罗帕小心的叠好,夹在《论语》之中,放进书箱。
第三天一早,吕慕贤向余老爷、夫人,当然还有冬晴告辞。余老爷寒暄几句,一边的管家托来一个盘子,盘子里头是一张银票。“这一年,你帮我照看几间铺子,多多有劳,这个拿去买些年货回家吧”吕慕贤推辞一番,也就大方的收下来了。
“这个,是你舅妈送给未来的侄儿媳妇的”余老爷又拿起一个珠串,是那种用翡翠珠子穿成的手串,十六颗水绿色的翡翠,光滑均匀,看起来很是华贵。
“您二老真是太客气了”
“哪里,哪里~”
“呵呵,时候不早了,我也该上路了”吕慕贤偷偷的看了一眼缩在余夫人身后的冬晴——她面色惨白,双眼浮肿,目光还有些迷离——于是不忍多看,赶紧上了马车。
“驾——”一辆大车绝尘而去。
噼啪——噼啪——
新年的爆竹声四处响起,而在杭州的吕慕贤家就更加热闹,因为,今天也是吕家娶媳妇的日子。新媳妇和他是青梅竹马的邻居,小名芷琼,虽比不上冬晴那般楚楚动人,却也算是小家碧玉,一举一动都让吕慕贤和他的父母非常满意。
可惜好景不长,大概一个月不到,这个小家碧玉却病倒了。
眼见刚过门的媳妇忽然病倒,一家人都急坏了。大夫看了不少,却都说不清楚是什么病,药吃了却像泼在沙滩上,一点起色也没有。却也怪了,这个芷琼也说不上哪里不舒服,就是浑身没力气,吃不下饭,睡着了就老盗汗,眼见着人一天天的衰弱下去。
最后,吕夫人想起来,可以找个巫医来看看。虽然吕慕贤极力反对,也拗不过家人的意见,就请了一位半仙过来。半仙看了许久,嘟囔了一会儿,最后的结论就是,新媳妇似乎被邪气所制,需要吕公子赶紧再找一个人结婚,冲冲喜。
“冲喜?可这么急去哪里找人……”吕慕贤一下子急得在房间里转圈。忽然,他想起了那张绢帕“可是,让她作妾……这舅老爷能答应吗?” 吕公子不知道的是,在千里之外,余冬晴也是病入膏肓。自从吕慕贤走后,冬晴就病倒了,咳嗽发热,药石无效。奇怪的是,余老爷和夫人却似乎并不着急,只是吩咐小红好生照顾小姐。 “什么?让冬晴作你的小妾?”余老爷的脸一下气得通红,“你再说一遍?”
“姑父,我……唉”吕慕贤不知道该怎样说才好,倘若说出冲喜的事情,恐怕立刻就会被赶出余府大门吧?
“难道你们已经私定终身?”余老爷似乎悟出了些什么。
“误会啊!”吕慕贤赶紧辩解,“不管怎样我会尽心尽意照顾冬晴,决不让她受一点委屈。拙荆也是明理的人,不会为难令爱的。”
余老爷开始来回踱步。
“其实,小姐她对小生,也是……”吕慕贤不得不打出这最后一张牌了。
“不用说了,我答应你便是,三日之后成婚。要是你之后但敢欺负于她,休怪我翻脸不认人!”余老爷说罢,背着手快步走入后堂。
“多谢岳父!”
后堂里,余老爷刚走进来,余夫人就赶紧迎了上去。
“你可都听到了?”余老爷一脸怪异的神色。
“可是,你就甘心女儿给她作妾?再说,那上面说的是要娶她,作妾能行吗?”余夫人不甘心似的说。
“哈哈”余老爷的脸色有些狰狞,“当然不是,不是说三日之后才迎娶嘛……” 这边,吕慕贤不及告辞,连夜返回杭州。他心里惦记着芷琼,不由得快马加鞭的往家赶。
回到家里,芷琼已经睡了,虽然脸色似乎又苍白了几分,却没有什么大碍。吕慕贤在榻旁轻轻坐下,满怀深情的看着自己的发妻。 忽然,卧榻上的芷琼翻了一个身,呼吸也急促起来,似乎陷入了一个梦魇。吕慕贤看着不忍,急忙用手推推她,打算叫醒芷琼,却一点效果也没有。噩梦中的芷琼开始挣扎起来,虽然没有出声,形状也甚为吓人。吕慕贤急了,赶紧去抱她坐起身来,忽然触到一个物件,冰凉异常,让他不由打了一个寒战。 那是她左手腕的首饰,也就是余老爷、余夫人送给她的那个翡翠珠串,此刻却是说不出的幽寒,水绿色的翠珠隐隐闪着几丝诡异的光芒。
吕慕贤似乎明白了什么,这个镯子看起来如此的古怪,一定就是芷琼难受的原因。不及多想,他一把撸下了她手腕上的翠珠串,紧攥在手里准备扔掉。
效果立刻出现,睡梦中的芷琼呼吸平静下来,苍白的脸色甚至恢复了些许红润。
他高兴的几乎要喊出来,忽然间,右手间传来一种难以名状的感觉,低头一看,那个珠串上的光芒竟然越发明亮。吕慕贤赶紧挥手想扔掉它,翡翠珠串却似有灵性一般,非但没有扔出去,还滑下来套住了他的手腕!
夜深了,周围一片寂静。吕慕贤感觉镯子似乎在一点点收紧,也越来越冰冷。一个淡淡的白色影子,飘忽不定,从远处缓缓靠近。他吓得大声喊叫,却一点声音也发不出来。
白色影子终于来到了他的面前,此时吕慕贤已经说不出话来,嘴和眼睛都张得老大。眼前的影子仿佛是个人形,分明没有五官,却似乎有着狰狞的表情,这表情,像是……余老爷!
影子悄无声息的贴近了吕慕贤,而他似乎已经动弹不得了。影子开始包围他,如同一团雾气,盘旋着,涌动着。白雾中心的吕慕贤已经神志昏聩,渐渐坚持不住了。
“芷琼,芷琼……”吕慕贤无意识的喃喃着。
哧啦~~
房间里忽然一片红光,然后就是丝绸撕裂的声音,一股难闻的烧焦气味随之而来。 吕慕贤瘫软到地上,“我已经死了么……”他问自己,却发现手脚上又重新有了些气力。屋子里满是蒙蒙的白烟,他赶紧挣扎着爬起来,冲到妻子的床前,芷琼也醒了,有些慌张的说:“相公,我做了个好长的噩梦!好像你被一个白衣服的人……”吕慕贤紧紧的把她抱在怀里,似乎感觉到活力正一点点的回到她的身体。烟雾渐渐散去,此刻吕慕贤才注意到,烟雾的来源是桌上的书箱。 打开一看,别的书倒没有什么事,只是那本《论语》被烧焦了。赶紧翻开,只见那张绢帕已经烧得不成样子,仿佛被人放在炉灶上反复烤过一般,熏的又黄又黑辨不出本来颜色。
“手绢,珠串”暮地,吕慕贤想起了什么,刚才那个白烟的嘴脸,就是余老爷的!珠串也是他给的!手绢是余冬晴的!天啊,他们父女究竟想做什么?
天刚刚亮,吕慕贤带着几个壮丁,坐车往南京去了。才进到城里,就发现市井上的人都在三五成群的议论着什么。
吕慕贤无心理会这些闲事,他要和这对父女算帐!他要问他们,何以做出这等卑鄙狠毒的事来!
来到余府,他反倒吃了一惊,阔气的府院不见了,变成一片烧焦的瓦砾!
他楞住了,这是怎么回事?
一旁聚着的人群唧唧喳喳的说着,吕慕贤连忙上去打听,究竟出了什么事情?
“咳,不知道,邪门透顶啦~先是前日下午传出消息来,说余小姐重病,四处请名医,到了半夜,忽然就一阵瓢泼大雨,紧跟着一连串炸雷,噼啪!就把这余府后院给劈了!”那个人眉飞色舞的讲述着,仿佛亲眼见到了一般,“那阵势~雷是喀嚓、喀嚓、一个接着一个的这样劈下来,没多会儿,就把个大宅子给烧成了这样!”
“那人呢?”吕慕贤追问。
“人?哪还有人啊,除了个丫鬟去抓药,都烧死啦。那小姐还算好,身上干干净净的没啥;余老爷和夫人就惨啦,都给雷火烧的不象样子,咳~~~你说这是……”
后面的唠叨,吕慕贤已经听不下了,恨意淡去,往日余冬晴的巧笑轻颦浮现眼前,他怎么也想不通,那个含羞嗅青梅的表妹,怎么会卷进这样恐怖的事情,又怎么会就这么死了呢?
客栈,吕慕贤独自坐在屋子里,心头一片茫然若失的感觉。忽然,门被推开,一个人走了进来。他心突突狂跳,一下子猛站起来,深怕又是那个白色的影子。还好,是个女人,具体的说,是小红。
他想起来那个人说的,除了丫鬟没事,大概指的就是小红。
“吕公子,你到底来了。”小红的声音没有变化,就是多了些憔悴。
“你~你想干什么?”吕慕贤依然暗自恐慌。
“没什么,就是怕你错怪了小姐。”
“哦……到底是怎么回事?你快快讲来!”眼见谜团就要揭开,吕慕贤一阵激动,一阵难过。
小红却没有再说下去,掏出一个小盒子,打开,取出一张小字条,推给他看。
“余家独女,名冬晴,丁未年腊月初九亥时生人。其八字孱弱,易被鬼使勾摄,故恐早夭。宜取光滑翡翠珠一粒,埋于闺房外大树下,可挡煞气。珠当每年一换,旧者起出密藏。如此可保得一十六年平安,十六岁当红鸾星动,是其大劫而至。若所钟情之男子,将其娶为妻室,则诸难可解,得享天伦天寿。若此男子不肯迎娶,或另有钟爱,则此女命不久矣,约三月即死,此为天命难违。若能迎娶,侥幸逆天,仍当多行善事,盖此女命薄,原是上世业障也。此法有违天意,有干轮回,故应以今世功德弥补之。一十六枚珠子,当慎藏之,切记切记,不可示于生人,盖其积累煞气甚多,不利生人,否则三十日之内必力竭而亡。亦不可焚毁此珠,否则煞气尽泄,不利此女。慎之!慎之!” 看过纸条,吕慕贤明白了许多。抬头一看,小红的脸上已经挂满了泪水。
“这些,是老爷干的?还是小姐?”他开始迷惑起来,那绯红的双颊,那戏水的鸳鸯,那恶毒诅咒的翠串,难道是同一个人做的?
“不!你混蛋!”小红猛的站了起来,似乎察觉自己的失态,又坐了下去。
“那是怎么回事?你原原本本的讲给我听!”吕慕贤等不及了。 “小姐是偶然发现藏在夫人房间里的这张字条的,还有那些翡翠珠子。她当时吃了一惊,也暗自垂泪了许久。然后,她让我偷偷去找了那个算命先生,一十六年啊,你说多难找!上天垂怜,我却毫不费力的找到了他,或者说,他在等着我的到来。”小红说着,泪水又滚落下来。
“先生告诉了小姐事情的来龙去脉。那天她听说夫人让管家去做一条手串准备送给你夫人,就什么都明白了。你知道吗,小姐忙又找到先生,问的不是如何躲过这一劫,而是怕老爷用珠子来伤害你的妻子,伤害你!于是,于是……她连夜赶制了那个手绢。”
吕慕贤立刻想起了那张手绢:“可惜,已经烧焦了……”
小红没有理他,继续说:“你知道吗,那张手绢上的牡丹,并非是颜料所染的线,而是小姐自己刺手指的鲜血所化!就这样,按着先生的法子,她刺了自己九九八十一针,才绣得那条手绢。”
吕慕贤似乎明白了什么,那手绢在危急的一刻发挥了作用,替他抵挡了煞气。
“那后来呢?”
“后来?你以为就只是八十一点鲜血这么简单么?那是小姐的魂魄所凝结的啊!当手绢抵挡了珠子一十六年的怨气、煞气时,小姐的魂魄也就都散了,所以……”小红已经说不出来,只剩下低低的呜咽声。
“记住,她对你是一片真心的。”这是小红临走丢下的话。
夕阳下,吕慕贤陪伴着妻子芷琼,看着他们的双胞胎孩子跑来跑去的玩耍。男孩,叫做吕德先,女孩,叫做吕忆晴。 『完』
余老爷家的小姐名叫冬晴,出生在一个雪后初晴的深夜,据说当时屋外白茫茫的一片,天空却是出奇的晴朗,月明星稀,所以就起了这个名字。
余小姐出生后,家人写好了生辰八字,请一位有名的算命先生来批。先生看了半晌,摇了摇头不说话,家人一再追问,先生才挤出一句话:“此女八字太阴,恐有早夭之忧”,说完就往外走,连放在桌子上的赏银也不拿了。
家人赶紧追过去,毕竟冬晴是他们的独生女儿,掌上明珠啊,怎能甘心让她早逝?算命先生想了许久,说道:“此有一法可以试试,倘若不灵,则老朽也无能为力。天命不可违也”。随即取来笔墨,写了一张字条,交予冬晴的母亲,嘱咐千万不可让外人知道,包括冬晴本人,一定要收藏紧密。写完,掷笔而去,赏银仍是分文未取,说是此举有干天和,已是泄漏天机,倘若再收钱恐遭天谴云云。
或许真是先生的办法灵验,冬晴平安无事的长大了,二八佳丽,婀娜多姿,家人说不出的高兴,只是偶尔想到那张字条,又有些隐隐担忧。
话说此刻的冬晴,与那时的其他少女一样,整天就呆在香闺不出家门,除了偶尔有姑母姨娘之类的亲戚来走动以外,就是和侍女小红一起做做针线了。本来冬晴是富户人家的小姐,自然不需要靠针线糊口,但在那时,女孩子倘若不是精于女红就很难找到好的婆家,因此也得用心。好在冬晴从小心灵手巧,加上自幼学习书画的熏陶,又有使女丫头小红的指点,不久就对各种针线活得心应手了,特别是刺绣,无论是牡丹还是玉兔,都是色泽鲜艳、活灵活现,一点不比绣楼里卖的差。
这样平静的生活一天天继续着,直到冬晴十六岁生日那天,他的出现。
这一天,余老爷像往常一样去照看生意,余夫人带着冬晴和小红去鸡鸣寺里烧香还原。刚回到家里,小红突然发现内花厅了多了一个人,而且还是个男人!
就在三个女人不知所措的时候,那个男人满脸尴尬的开口了:“在下吕慕贤,拜见姑母,见过表姐姐”说着作了个揖,头低了下来,看起来非常拘束。当然,他没有发现,此刻的冬晴也已经是双颊绯红。
“哦,是侄儿啊!哎呀,快有十年没有见到了吧?小红,看茶~”余夫人反应过来,赶忙招呼到。
就这样,余夫人的侄儿,冬晴的表哥(事实上他比冬晴大四岁呢),因为来南京投奔余老爷学做生意,就在余府上住了下来。
时间久了,吕慕贤慢慢开始和大家熟悉起来。他的诗文功底不错,又精通音律,余夫人就请他有空时多多指点冬晴。冬晴呢,也很喜欢这个大哥哥,口才好,脾气也好,平时常常逗冬晴开心,碰到冬晴耍小性子也能忍让。
日子一天一天过去,冬晴的心里却慢慢的起了一丝涟漪,原本清净如水的兄妹之情,在冬晴的眼里开始变得有些模糊。当然,这是女孩子家的秘密,她不可能说出来,只是默默的在心底盼望他自己有一天能明白。
自然,就像那时的此类故事一样,丫头小红猜出了这个秘密,而冬晴也半推半就的承认了自己的情窦初开。可是,吕慕贤却真是如同一根木头,丝毫没有感受到表妹那种羞涩而又游移的眼神,平日里就如君子之交,教她念书时总是隔着一张小桌子,更不会有什么非分的举动。
冬晴终于忍不住,在小红的反复鼓励和撺掇之下,用自己的方式向他表白了。
这一天,在讲完《中庸》一段之后,吕慕贤照例小憩片刻。小红走上来奉上香茗,一边随口对冬晴说道:“小姐,你的绣品那么好,就不兴给吕少爷看看?”
吕慕贤随口应到:“早就听说表妹心灵手巧,女红娴熟,比外头绣楼卖的要高雅许多呢”冬晴红着脸,一边说过奖了,一边吩咐小红把自己做好的绣品取来给吕少爷指教。
针线笸箩里,除了针头线脑之外,还有两张绣好的手绢,平滑的淡紫色丝绢上轻盈的绣着图案,一张是含苞待放的腊梅,一张是展翅欲飞的仙鹤,那活灵活现的色泽,一点不像是刺绣,倒像是一幅工笔画卷。
吕慕贤自然是赞不绝口,一一赏玩评点。两张手绢下头,是一个花绷子,就是两个同心的圆圈,夹着正在绣的绢帕。雪白的面上已经有了些线条,但还看不出来绣的是什么东西。 “这一幅,表妹是要绣什么啊?”吕慕贤随口问道。 “这……”冬晴开始语塞,脸也变得通红,身后的小红偷偷的推着她的手催促。终于,她下定决心的说:“是一对鸳鸯” “啊?”吕慕贤一愣。 “如果表哥喜欢,绣好之后自当奉送表哥” “哦,不不——”吕慕贤一脸慌乱的神色,收拾着散开的书卷,一边低头退出房间,一边尴尬的说:“今日也不早了,我也该去店里看看了” 屋子里,剩下冬晴和小红四目相对,不知该如何是好。
乌飞兔走,日子像往常一样继续。那天的事情似乎没有留下什么影响,吕慕贤依然是有空就来给冬晴讲书,只是眼光若有若无的逃避着冬晴的脸。而冬晴心里的那种萌动,却一点也没有减少,就像那个时代大多数少女一般,找不到表达的途径,就这么一点点的积累着。
冬天很快到来了,家里忙着准备年货,店里也在忙着盘点。
这一天,在饭桌之上,吕慕贤正式跟余老爷提出,想回家去的事情。
“哦,回家过年是吧?这一年辛苦你了,好小子,以后我这家业,看样子就要托付给你喽”余老爷在酒杯的余光中说道。一旁的冬晴心头猛的一动,难道……脸刷的一下红了。
“谢舅老爷的好意。家父的意思,这次回去,就是准备新年完婚的……”
啪——余夫人手边的酒杯摔到了地上。
深夜,余老爷和夫人坐在房间里,面前站着小红。
“你老实的说,小姐是不是看上了吕少爷?”
“这个……”小红开始犹豫了。
啪!余老爷一拍桌子,一脸的怒火。小红真的有些害怕了,不清楚到底他们知道了什么?难道也要来一出《拷红》?
“你别怕,照实说,我和老爷不会责怪你,也不会责怪小姐的”余夫人温和的安慰着。
刚柔相济,小红再也守不住嘴上的封条,一五一十的把那天的情形说了一番。
“唉……”余老爷长叹一声,出人意料的没有发火,“你下去吧,别给小姐说这里的事情,否则……”
当然,无需老爷嘱咐,小红也不敢把老爷、夫人的问话告诉小姐。一边想着刚才算不算出卖了小姐,小红回到屋里,惴惴不安的关上房门,回头却发现冬晴坐在那儿还没有睡,不由吓了一跳。
“小姐……”小红一下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。
“小红,过来,拜托你一件事情”冬晴的脸色苍白,眼圈发红,似乎刚刚才哭过。
“这个,你帮我交给吕公子,就是今晚。记住,一定不能让人看到,明白吗?”一个厚厚的信封,没有封口,没有写信皮,捏上去软绵绵的。不用拆开,小红也猜得到里头是什么东西。
“唉,小姐你也是何苦,这个又不能勉强的……”正准备继续说下去,却看到冬晴的神色又有些悲凄,小红知趣的住口了,转身出了屋,反手掩上房门。 另一间房里,老爷和夫人也没有入睡。两人沉默着,面前的茶几上放着一个小盒子,盒里似乎有些小珠子,还有就是那张十六年前算命先生所写的字条。
“真的要这么做?”余夫人的声音有些颤抖。
“我也不想这样啊,可是……唉”余老爷的声音也充满了哀怨。
夜阑更深,吕慕贤也没有睡着。
刚才小红匆匆地到来,送来一封信。拆开一看,果然是上次余冬晴说的那块要送给他的手绢,却是已经完成了。洁白的手绢上:两只鸳鸯正在戏水,呢喃细语亲密的样子;水边是一枝牡丹,大红的花瓣,暗绿的枝子,看似刚刚开放,娇艳欲滴。不用说,这是凝结着绣女的一片芳心啊!
“可惜,可惜,只怪造化弄人”吕慕贤一边摇头,一边拿绢帕靠近灯台想烧掉,却又改变了主意,将罗帕小心的叠好,夹在《论语》之中,放进书箱。
第三天一早,吕慕贤向余老爷、夫人,当然还有冬晴告辞。余老爷寒暄几句,一边的管家托来一个盘子,盘子里头是一张银票。“这一年,你帮我照看几间铺子,多多有劳,这个拿去买些年货回家吧”吕慕贤推辞一番,也就大方的收下来了。
“这个,是你舅妈送给未来的侄儿媳妇的”余老爷又拿起一个珠串,是那种用翡翠珠子穿成的手串,十六颗水绿色的翡翠,光滑均匀,看起来很是华贵。
“您二老真是太客气了”
“哪里,哪里~”
“呵呵,时候不早了,我也该上路了”吕慕贤偷偷的看了一眼缩在余夫人身后的冬晴——她面色惨白,双眼浮肿,目光还有些迷离——于是不忍多看,赶紧上了马车。
“驾——”一辆大车绝尘而去。
噼啪——噼啪——
新年的爆竹声四处响起,而在杭州的吕慕贤家就更加热闹,因为,今天也是吕家娶媳妇的日子。新媳妇和他是青梅竹马的邻居,小名芷琼,虽比不上冬晴那般楚楚动人,却也算是小家碧玉,一举一动都让吕慕贤和他的父母非常满意。
可惜好景不长,大概一个月不到,这个小家碧玉却病倒了。
眼见刚过门的媳妇忽然病倒,一家人都急坏了。大夫看了不少,却都说不清楚是什么病,药吃了却像泼在沙滩上,一点起色也没有。却也怪了,这个芷琼也说不上哪里不舒服,就是浑身没力气,吃不下饭,睡着了就老盗汗,眼见着人一天天的衰弱下去。
最后,吕夫人想起来,可以找个巫医来看看。虽然吕慕贤极力反对,也拗不过家人的意见,就请了一位半仙过来。半仙看了许久,嘟囔了一会儿,最后的结论就是,新媳妇似乎被邪气所制,需要吕公子赶紧再找一个人结婚,冲冲喜。
“冲喜?可这么急去哪里找人……”吕慕贤一下子急得在房间里转圈。忽然,他想起了那张绢帕“可是,让她作妾……这舅老爷能答应吗?” 吕公子不知道的是,在千里之外,余冬晴也是病入膏肓。自从吕慕贤走后,冬晴就病倒了,咳嗽发热,药石无效。奇怪的是,余老爷和夫人却似乎并不着急,只是吩咐小红好生照顾小姐。 “什么?让冬晴作你的小妾?”余老爷的脸一下气得通红,“你再说一遍?”
“姑父,我……唉”吕慕贤不知道该怎样说才好,倘若说出冲喜的事情,恐怕立刻就会被赶出余府大门吧?
“难道你们已经私定终身?”余老爷似乎悟出了些什么。
“误会啊!”吕慕贤赶紧辩解,“不管怎样我会尽心尽意照顾冬晴,决不让她受一点委屈。拙荆也是明理的人,不会为难令爱的。”
余老爷开始来回踱步。
“其实,小姐她对小生,也是……”吕慕贤不得不打出这最后一张牌了。
“不用说了,我答应你便是,三日之后成婚。要是你之后但敢欺负于她,休怪我翻脸不认人!”余老爷说罢,背着手快步走入后堂。
“多谢岳父!”
后堂里,余老爷刚走进来,余夫人就赶紧迎了上去。
“你可都听到了?”余老爷一脸怪异的神色。
“可是,你就甘心女儿给她作妾?再说,那上面说的是要娶她,作妾能行吗?”余夫人不甘心似的说。
“哈哈”余老爷的脸色有些狰狞,“当然不是,不是说三日之后才迎娶嘛……” 这边,吕慕贤不及告辞,连夜返回杭州。他心里惦记着芷琼,不由得快马加鞭的往家赶。
回到家里,芷琼已经睡了,虽然脸色似乎又苍白了几分,却没有什么大碍。吕慕贤在榻旁轻轻坐下,满怀深情的看着自己的发妻。 忽然,卧榻上的芷琼翻了一个身,呼吸也急促起来,似乎陷入了一个梦魇。吕慕贤看着不忍,急忙用手推推她,打算叫醒芷琼,却一点效果也没有。噩梦中的芷琼开始挣扎起来,虽然没有出声,形状也甚为吓人。吕慕贤急了,赶紧去抱她坐起身来,忽然触到一个物件,冰凉异常,让他不由打了一个寒战。 那是她左手腕的首饰,也就是余老爷、余夫人送给她的那个翡翠珠串,此刻却是说不出的幽寒,水绿色的翠珠隐隐闪着几丝诡异的光芒。
吕慕贤似乎明白了什么,这个镯子看起来如此的古怪,一定就是芷琼难受的原因。不及多想,他一把撸下了她手腕上的翠珠串,紧攥在手里准备扔掉。
效果立刻出现,睡梦中的芷琼呼吸平静下来,苍白的脸色甚至恢复了些许红润。
他高兴的几乎要喊出来,忽然间,右手间传来一种难以名状的感觉,低头一看,那个珠串上的光芒竟然越发明亮。吕慕贤赶紧挥手想扔掉它,翡翠珠串却似有灵性一般,非但没有扔出去,还滑下来套住了他的手腕!
夜深了,周围一片寂静。吕慕贤感觉镯子似乎在一点点收紧,也越来越冰冷。一个淡淡的白色影子,飘忽不定,从远处缓缓靠近。他吓得大声喊叫,却一点声音也发不出来。
白色影子终于来到了他的面前,此时吕慕贤已经说不出话来,嘴和眼睛都张得老大。眼前的影子仿佛是个人形,分明没有五官,却似乎有着狰狞的表情,这表情,像是……余老爷!
影子悄无声息的贴近了吕慕贤,而他似乎已经动弹不得了。影子开始包围他,如同一团雾气,盘旋着,涌动着。白雾中心的吕慕贤已经神志昏聩,渐渐坚持不住了。
“芷琼,芷琼……”吕慕贤无意识的喃喃着。
哧啦~~
房间里忽然一片红光,然后就是丝绸撕裂的声音,一股难闻的烧焦气味随之而来。 吕慕贤瘫软到地上,“我已经死了么……”他问自己,却发现手脚上又重新有了些气力。屋子里满是蒙蒙的白烟,他赶紧挣扎着爬起来,冲到妻子的床前,芷琼也醒了,有些慌张的说:“相公,我做了个好长的噩梦!好像你被一个白衣服的人……”吕慕贤紧紧的把她抱在怀里,似乎感觉到活力正一点点的回到她的身体。烟雾渐渐散去,此刻吕慕贤才注意到,烟雾的来源是桌上的书箱。 打开一看,别的书倒没有什么事,只是那本《论语》被烧焦了。赶紧翻开,只见那张绢帕已经烧得不成样子,仿佛被人放在炉灶上反复烤过一般,熏的又黄又黑辨不出本来颜色。
“手绢,珠串”暮地,吕慕贤想起了什么,刚才那个白烟的嘴脸,就是余老爷的!珠串也是他给的!手绢是余冬晴的!天啊,他们父女究竟想做什么?
天刚刚亮,吕慕贤带着几个壮丁,坐车往南京去了。才进到城里,就发现市井上的人都在三五成群的议论着什么。
吕慕贤无心理会这些闲事,他要和这对父女算帐!他要问他们,何以做出这等卑鄙狠毒的事来!
来到余府,他反倒吃了一惊,阔气的府院不见了,变成一片烧焦的瓦砾!
他楞住了,这是怎么回事?
一旁聚着的人群唧唧喳喳的说着,吕慕贤连忙上去打听,究竟出了什么事情?
“咳,不知道,邪门透顶啦~先是前日下午传出消息来,说余小姐重病,四处请名医,到了半夜,忽然就一阵瓢泼大雨,紧跟着一连串炸雷,噼啪!就把这余府后院给劈了!”那个人眉飞色舞的讲述着,仿佛亲眼见到了一般,“那阵势~雷是喀嚓、喀嚓、一个接着一个的这样劈下来,没多会儿,就把个大宅子给烧成了这样!”
“那人呢?”吕慕贤追问。
“人?哪还有人啊,除了个丫鬟去抓药,都烧死啦。那小姐还算好,身上干干净净的没啥;余老爷和夫人就惨啦,都给雷火烧的不象样子,咳~~~你说这是……”
后面的唠叨,吕慕贤已经听不下了,恨意淡去,往日余冬晴的巧笑轻颦浮现眼前,他怎么也想不通,那个含羞嗅青梅的表妹,怎么会卷进这样恐怖的事情,又怎么会就这么死了呢?
客栈,吕慕贤独自坐在屋子里,心头一片茫然若失的感觉。忽然,门被推开,一个人走了进来。他心突突狂跳,一下子猛站起来,深怕又是那个白色的影子。还好,是个女人,具体的说,是小红。
他想起来那个人说的,除了丫鬟没事,大概指的就是小红。
“吕公子,你到底来了。”小红的声音没有变化,就是多了些憔悴。
“你~你想干什么?”吕慕贤依然暗自恐慌。
“没什么,就是怕你错怪了小姐。”
“哦……到底是怎么回事?你快快讲来!”眼见谜团就要揭开,吕慕贤一阵激动,一阵难过。
小红却没有再说下去,掏出一个小盒子,打开,取出一张小字条,推给他看。
“余家独女,名冬晴,丁未年腊月初九亥时生人。其八字孱弱,易被鬼使勾摄,故恐早夭。宜取光滑翡翠珠一粒,埋于闺房外大树下,可挡煞气。珠当每年一换,旧者起出密藏。如此可保得一十六年平安,十六岁当红鸾星动,是其大劫而至。若所钟情之男子,将其娶为妻室,则诸难可解,得享天伦天寿。若此男子不肯迎娶,或另有钟爱,则此女命不久矣,约三月即死,此为天命难违。若能迎娶,侥幸逆天,仍当多行善事,盖此女命薄,原是上世业障也。此法有违天意,有干轮回,故应以今世功德弥补之。一十六枚珠子,当慎藏之,切记切记,不可示于生人,盖其积累煞气甚多,不利生人,否则三十日之内必力竭而亡。亦不可焚毁此珠,否则煞气尽泄,不利此女。慎之!慎之!” 看过纸条,吕慕贤明白了许多。抬头一看,小红的脸上已经挂满了泪水。
“这些,是老爷干的?还是小姐?”他开始迷惑起来,那绯红的双颊,那戏水的鸳鸯,那恶毒诅咒的翠串,难道是同一个人做的?
“不!你混蛋!”小红猛的站了起来,似乎察觉自己的失态,又坐了下去。
“那是怎么回事?你原原本本的讲给我听!”吕慕贤等不及了。 “小姐是偶然发现藏在夫人房间里的这张字条的,还有那些翡翠珠子。她当时吃了一惊,也暗自垂泪了许久。然后,她让我偷偷去找了那个算命先生,一十六年啊,你说多难找!上天垂怜,我却毫不费力的找到了他,或者说,他在等着我的到来。”小红说着,泪水又滚落下来。
“先生告诉了小姐事情的来龙去脉。那天她听说夫人让管家去做一条手串准备送给你夫人,就什么都明白了。你知道吗,小姐忙又找到先生,问的不是如何躲过这一劫,而是怕老爷用珠子来伤害你的妻子,伤害你!于是,于是……她连夜赶制了那个手绢。”
吕慕贤立刻想起了那张手绢:“可惜,已经烧焦了……”
小红没有理他,继续说:“你知道吗,那张手绢上的牡丹,并非是颜料所染的线,而是小姐自己刺手指的鲜血所化!就这样,按着先生的法子,她刺了自己九九八十一针,才绣得那条手绢。”
吕慕贤似乎明白了什么,那手绢在危急的一刻发挥了作用,替他抵挡了煞气。
“那后来呢?”
“后来?你以为就只是八十一点鲜血这么简单么?那是小姐的魂魄所凝结的啊!当手绢抵挡了珠子一十六年的怨气、煞气时,小姐的魂魄也就都散了,所以……”小红已经说不出来,只剩下低低的呜咽声。
“记住,她对你是一片真心的。”这是小红临走丢下的话。
夕阳下,吕慕贤陪伴着妻子芷琼,看着他们的双胞胎孩子跑来跑去的玩耍。男孩,叫做吕德先,女孩,叫做吕忆晴。 『完』
《灵媒》 小说
《灵媒》
自从那天在停车场的事起,杭宇就觉得有些不对头,心里隐约有一种不详的感觉。
那天,当杭宇锁上车门,正准备转身离开时,忽然看见车子的后座分明还坐着一个人!白色的衣裙,常常的头发。杭宇吃了一惊,赶紧弯下腰再看,却发现车里什么都没有。
“嗯,一定是幻觉。”杭宇这样着安慰自己,一边上楼,却觉得刚才那件白色的衣服非常眼熟。
“在哪里见过呢?”杭宇自言自语的想着,已经到了8楼的办公室。 这一天的工作和往日一样,琐碎而繁忙。虽然杭宇新近被提拔为部门主管,手下好歹有了二十几个人,却始终有一种自卑的感觉。因为公司里几乎谁都知道,杭宇的职位是一个月前闪电提拔的,而几乎同时,杭宇和副董事长的千金王琴刚刚完婚。因此,同事们在恭喜的同时,眼神中若有若无的带着一丝嘲讽。
其实,依照杭宇的能力而言,这个位子也并非不可能得到;而且杭宇又确实是一个帅哥,高大英俊,娶了王琴也是凭自己的实力,这种嘲笑实在有些不公道。 一天的工作总算结束了,夜幕也悄悄降临。杭宇疲惫的松开领带,给秘书打了个招呼,径直走向电梯,按下了“B1”的按钮,那是大厦的停车场。电梯一层层的下降,眼看到了B1,却没有停住。杭宇有些害怕了,大厦的地下室明明只有两层,电梯却依然再走。难道这破电梯又出毛病么?
幸好,电梯又慢慢的回升了。
暮地,杭宇一下子想起了熟悉的一幕:
那时,杭宇的身边还不是王琴,却是另一个女孩:许之行。
也是一个这样的时候,同样是杭宇加班,不得不推迟了与许之行的约会。
杭宇正琢磨着怎样给她道歉,却在电梯开门的时候发现她正站在外面等着自己! 杭宇一下子楞了,半天才哽咽出一句:“你在这里等我啊?” “是啊,人家知道你加班啦。” “傻瓜,怎么不上去?” “不是怕你们那个老板看到说你么。” 杭宇把她搂在怀中,之行一脸幸福的感觉。 “出去吧” “不行,人家都等你好久了。” “那你要怎么办,小乖乖。” “罚你爬上8楼,再跑下来。” “那好,要你一起爬。”
就这样,杭宇把她抱紧一起走进了电梯,按下了“8”,两人开始忘我的拥吻。电梯到顶了,又再让它降到了一楼,小小的空间里就是两人甜蜜的世界。
从回忆中醒悟过来,剩下的却是一脸的惊恐:因为杭宇想起来了,那身白色的长裙,那头乌黑的秀发,似乎就是属于许之行的。
而许之行已经在半年之前去世了。
回到家里,杭宇分外觉得不安。在许之行去世之后,他也曾经雇请高僧为她做了法事,虽然听说自杀者是不能得到超度的,还是尽量做了追荐超拔的道场。而且,出于一种冥冥的担忧,杭宇特意去了静安寺,虔诚的请了一道平安符,并请老和尚开了光。半年来,一切都很平静,包括在娘家安胎待产的王琴。怎么今天会忽然出现这种场面? “是我太累了吧?”杭宇懒散的脱掉衬衫,走进了浴室。保姆早已为主人准备好了热水。杭宇闭上眼睛,任由这温热的水流冲刷着自己的脸颊。 “也许,如果不是这么巧,她们都怀孕了的话,事情就不会这样。” 杭宇暗暗的想。难道是造化弄人,故意把这个难题交给他来解答,特别是这样一个任何男人都难以回答的问题。
水流继续流淌。杭宇忽然觉得脸上有一种粘糊糊的感觉,用手一抹,睁开眼睛一看,手上却都是淋漓的鲜血!再看莲蓬头里,喷射出来的,分明都是淡红色的血水! 杭宇大叫一声,一下子冲出了浴室。闻身而来的保姆,一个小丫头,不幸正好碰见了男主人这样的狼狈相,赶紧把脸转了过去,柔声的问:“杭先生,怎么啦?” 杭宇定一定神,再回头看去,手上却一点猩红都没有,浴室里的水流依然静静的流淌,当然也是正常的水流,一丝颜色都没有。 “哦,没有什么,刚才水忽然烫了一下,下次你要仔细一些。”杭宇一边敷衍着,一边裹上睡衣。 这一次,杭宇确切的知道,这并不是幻觉,而是她真的回来了。 回想刚才的情景,杭宇忽然想到,是自己洗澡前取下了那道请来的开光护身符。他赶紧抓过护身符来,顺便取出上次去普陀山请来的开光金卡放进钱包,这才躺下来准备睡觉。 嘀嘀~床头的闹钟忽然想了起来。杭宇迷迷糊糊的抓过来一看,才凌晨三点!谁把闹钟调道这么早的?正在想着,窗帘忽然被风吹开了,一个女人,正站在窗外看着他,白色的衣裙,黑色的长发。杭宇吓得说不出话来,却感到了自己胸前的护身符变的很热。几秒钟之后,窗帘又轻轻的垂下,外面依然是宁静的夜空,似乎什么都没有发生过。
一大早,杭宇就匆匆的给丈母娘家打了电话,询问王琴的情况?王琴很感动于丈夫的细心,高高兴兴的讲述了这几天吃了什么,又有哪个亲戚前来看望,甚至感觉肚子里的宝宝如何胎动等等,完全不顾电话那头的杭宇的心不在焉。挂下电话,杭宇很欣慰,至少妻子和宝宝都还好,眼下的问题,就是在于自己怎么来摆脱这个噩梦。 中午,杭宇找到了自己的哥们孙力。因为孙力一向喜欢神神鬼鬼的事情,自己这个护身符就是在孙力的指点下去静安寺求的,想必能给自己更多的帮助。 餐厅里,听完了杭宇的讲述,孙力半天没有说话,手头的香烟也不知不觉快要烧完了。
一大早,杭宇就匆匆的给丈母娘家打了电话,询问王琴的情况?王琴很感动于丈夫的细心,高高兴兴的讲述了这几天吃了什么,又有哪个亲戚前来看望,甚至感觉肚子里的宝宝如何胎动等等,完全不顾电话那头的杭宇的心不在焉。挂下电话,杭宇很欣慰,至少妻子和宝宝都还好,眼下的问题,就是在于自己怎么来摆脱这个噩梦。 中午,杭宇找到了自己的哥们孙力。因为孙力一向喜欢神神鬼鬼的事情,自己这个护身符就是在孙力的指点下去静安寺求的,想必能给自己更多的帮助。 餐厅里,听完了杭宇的讲述,孙力半天没有说话,手头的香烟也不知不觉快要烧完了。
“有没有办法啊,你倒是吭气呀!”杭宇有些着急了。 “现在看来,有护身符保护,她还伤害不了你,但时间久了久不好说了。这样,我带你去见一个人,或许她有办法。”孙力幽幽的回答道。 “谁?什么人?” “去了你就知道了……” 半个小时之后,两人来到了一个小弄堂里,在一间破旧的房子门外,坐着一位60开外的老太婆,干瘪着,摇着蒲扇,无精打采的样子。 杭宇暗暗叫苦,这是什么人啊?却看到孙力恭恭敬敬的弯下腰去,对老太婆说道: “您好啊,王奶奶!” “哎,好……” 三个人走进屋子里,孙力说明了来意,当然,没有说那个白衣的影子和杭宇是什么关系,只是求老太婆出手帮助杭宇摆脱这种骚扰。老太婆一边应承着,一边取出一个包袱,放在桌上打开。 杭宇凑过去一看,包袱里却只是一个普通的旧花瓷碗,两根看起来很老旧的乌木镶银头筷子。老太婆手脚一下变得麻利起来,烧上三柱香,往碗里加上水,然后诡异的用眼神示意杭宇坐到自己的对面,口中念念有词起来。 一阵香烟飘过,老太婆的眼神也变得迷离起来。水中的两根筷子,被老太婆的手支撑着,又用水淋着,谁都不敢说话,气氛有些紧张。 忽然,老太婆放开了手,那两根筷子竟然自己在水中站立起来了。 “你是何人?”老太婆开口了,声音却分明是一个威武的中年男声。 没有回答,只是筷子抖动了一下。杭宇不由打了一个寒战。 “为何搅扰人间?” “所说乃是何人?” “可是他故意为之?” 老太婆连珠炮的发问着。 依然是一片沉默。筷子的抖动却越发厉害了。
大约半个小时,老太婆吐出一口长气,好像卸下了重担一般,水中的筷子也啪的一声倒了下来,在桌子上滚开了。 杭宇正想问话,却被一旁的孙力拉住了,手指着那个老太婆。杭宇这才发现,老太婆似乎精疲力尽了一般,正在那里喘着气呢。 一会儿,老太婆喝了一口茶水,看样子是缓过气来了,杭宇赶紧凑过去,还没开口,老太婆倒先说话了: “侬这个事,阿拉管不了。” 杭宇一下楞了,什么意思?一下反应过来,赶紧掏出准备好的红包,放在桌子上,“一点心意……” 老太婆不接红包,叹口气说:“这个事实在事不好管啊,管了要折阳寿的。”
孙力赶紧帮腔:“王奶奶,都知道您老人家道行高,心肠又好,都夸您是观世音菩萨承愿降世,这您能不管嘛……” “不可乱说,菩萨会不高兴的。”老太太一脸正色道。“唉,办法也不是没有,就是不知道能不能行……”
半个小时后,杭宇和孙力回到了公司。在杭宇的公事包里多了几样东西:两张符纸,一对小蜡烛,一个小小的酒盅。孙力在车上不住的夸耀老太婆的道行如何了得:“这个老太婆,你可不要小看她,可是本地出了名的灵媒……” “什么,灵媒?”杭宇觉得这个名字很奇怪。 “灵媒,就是通灵的人,也叫做过阴,就是能够沟通阴阳两界的人,法力可高了。既然她收了你的大红包,教你的办法一定有用的。” “有用?”杭宇心里却一点底都没有。原本杭宇求老太婆,也就是这个所谓的灵媒亲自去家里作法驱鬼的,老太婆却念念叨叨的什么解铃还需系铃人,什么因果循环之类的废话,总之就是不肯去;只教了杭宇一套仪式,给了这几样古怪的东西,再嘱咐自己去买几刀纸钱,一瓶白酒,今晚行法即可云云。
入夜,杭宇早早的回到了家中。吩咐保姆不要来打扰自己之后,杭宇沐浴更衣,虔诚的朝桌上的佛像拜了三拜,按照吩咐拉上窗帘,关上灯,开始准备这场法事。 虽然有护身符的保护,没有什么好害怕的,杭宇却还是有些心虚。“算了,不过是一个了断,今天看我们谁怕谁吧!”咬咬牙,杭宇拿出老太婆给的东西,布置起来:酒盅里盛满了白酒,画着弯弯扭扭的红色文字的符纸放在了桌子两边,香点燃了插在杯子对面的香炉里,一对白色的蜡烛点燃立在后面。不知怎的,杭宇忽然闻到一种淡淡的臭味,却说不清楚从何而来,而此刻他也没有心思去追究了。 香烟袅袅的上升着。 “之行,是你来了么?来了就让这香烟对面弯一下。”杭宇开始祝祷着。 香烟却依然直直的朝上飘散。 “之行,我知道我对不起你。”杭宇继续絮叨着,往事一幕幕浮现在眼前:许之行害羞的告诉他她怀了他的孩子;王琴又是如何高兴的告诉他有了他的骨血;他们如何在地铁站外徘徊踌躇,许之行如何扑到他的怀中哭泣;他是怎样掏出一张支票递给许之行,然后跪在她的脚前请她原谅他;再然后就是那永远难忘的一幕:许之行躺在宿舍里,那过量服用了安眠药的脸上却沾满了泪痕……
香烟依然直直的朝上飘散。
“之行,你到底肯不肯说话?” 身后忽然有些响动。杭宇惊讶的回过头去,却看见许之行已经站在了自己的背后,白色的裙子,乌黑的头发,怀里似乎还抱着一个小孩。 “啊~”杭宇一下子说不出话来。 那个女人终于开口了:“你说过要陪我的。”
杭宇已经缓过神来,忙不迭的说道:“这是何苦呢?我已经让你去打掉孩子了,你却要……唉,我也不想这样啊!”一边说着,左手却一边伸向桌子下面。 “是吗?都是我自作自受吗?你知道那种绝望的感觉吗?”女人有些愤怒了,长发飘开,果然是许之行! “那你要干什么!你已经是鬼了!”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勇气,杭宇大声的说着。 许之行沉默片刻,“也许……” 话还没有说完,杭宇已经猛地从桌子下面抽出一柄古怪的东西,朝着许之行刺去!
“噗哧!”杭宇手中的东西刺中了许之行,但却没有命中要害,仅仅是擦伤了她的手臂。这才看清,原来是一把用铜钱、红线穿起来的宝剑,俗称“金钱剑”。 “想不到你竟然这样无情!”许之行明显愤怒了,被金钱剑划伤的口子开始流出黑色的液体,十分诡异。
杭宇已经吓得说不出话来,瘫软在地板上。
天亮了,年轻的小保姆来叫醒主人,却发现主人倒在了地板上,赶紧叫医生来,早已断气许久。法医的鉴定结果,死者死于心力衰竭,死亡时间约凌晨三点三十分,排除他杀或自杀的可能。现场似乎有些奇怪,好像一个小型的法事,估计死者生前正在从事某种宗教仪式。
王奶奶的房间里,老太婆对着筷子说着话。筷子莫名其妙的弯了九十度,仿佛是在鞠躬。老太婆自言自语似的回答:“老身也是顺应天理,不必谢我。”
半年后,王琴产下了杭宇的遗腹子,是一个健康的女儿。一年后,王琴嫁给了一个富商,举家前往澳洲定居。
孙力却怎么也不明白,到底那一晚上发生了什么,为何原本灵验的护身符会反而失效。等他去找王奶奶,就是那个灵媒的时候,王奶奶已经于几天之前搬家,不知去向。
只有一点,孙力能够猜出几分端倪:
从现场那一对没有燃烧尽的蜡烛来看,王奶奶似乎在法事中做了手脚,因为,那是一对根本不适合在这种仪式中使用的蜡烛,是用很特殊的材料做成,俗称: 尸蜡 『完』
自从那天在停车场的事起,杭宇就觉得有些不对头,心里隐约有一种不详的感觉。
那天,当杭宇锁上车门,正准备转身离开时,忽然看见车子的后座分明还坐着一个人!白色的衣裙,常常的头发。杭宇吃了一惊,赶紧弯下腰再看,却发现车里什么都没有。
“嗯,一定是幻觉。”杭宇这样着安慰自己,一边上楼,却觉得刚才那件白色的衣服非常眼熟。
“在哪里见过呢?”杭宇自言自语的想着,已经到了8楼的办公室。 这一天的工作和往日一样,琐碎而繁忙。虽然杭宇新近被提拔为部门主管,手下好歹有了二十几个人,却始终有一种自卑的感觉。因为公司里几乎谁都知道,杭宇的职位是一个月前闪电提拔的,而几乎同时,杭宇和副董事长的千金王琴刚刚完婚。因此,同事们在恭喜的同时,眼神中若有若无的带着一丝嘲讽。
其实,依照杭宇的能力而言,这个位子也并非不可能得到;而且杭宇又确实是一个帅哥,高大英俊,娶了王琴也是凭自己的实力,这种嘲笑实在有些不公道。 一天的工作总算结束了,夜幕也悄悄降临。杭宇疲惫的松开领带,给秘书打了个招呼,径直走向电梯,按下了“B1”的按钮,那是大厦的停车场。电梯一层层的下降,眼看到了B1,却没有停住。杭宇有些害怕了,大厦的地下室明明只有两层,电梯却依然再走。难道这破电梯又出毛病么?
幸好,电梯又慢慢的回升了。
暮地,杭宇一下子想起了熟悉的一幕:
那时,杭宇的身边还不是王琴,却是另一个女孩:许之行。
也是一个这样的时候,同样是杭宇加班,不得不推迟了与许之行的约会。
杭宇正琢磨着怎样给她道歉,却在电梯开门的时候发现她正站在外面等着自己! 杭宇一下子楞了,半天才哽咽出一句:“你在这里等我啊?” “是啊,人家知道你加班啦。” “傻瓜,怎么不上去?” “不是怕你们那个老板看到说你么。” 杭宇把她搂在怀中,之行一脸幸福的感觉。 “出去吧” “不行,人家都等你好久了。” “那你要怎么办,小乖乖。” “罚你爬上8楼,再跑下来。” “那好,要你一起爬。”
就这样,杭宇把她抱紧一起走进了电梯,按下了“8”,两人开始忘我的拥吻。电梯到顶了,又再让它降到了一楼,小小的空间里就是两人甜蜜的世界。
从回忆中醒悟过来,剩下的却是一脸的惊恐:因为杭宇想起来了,那身白色的长裙,那头乌黑的秀发,似乎就是属于许之行的。
而许之行已经在半年之前去世了。
回到家里,杭宇分外觉得不安。在许之行去世之后,他也曾经雇请高僧为她做了法事,虽然听说自杀者是不能得到超度的,还是尽量做了追荐超拔的道场。而且,出于一种冥冥的担忧,杭宇特意去了静安寺,虔诚的请了一道平安符,并请老和尚开了光。半年来,一切都很平静,包括在娘家安胎待产的王琴。怎么今天会忽然出现这种场面? “是我太累了吧?”杭宇懒散的脱掉衬衫,走进了浴室。保姆早已为主人准备好了热水。杭宇闭上眼睛,任由这温热的水流冲刷着自己的脸颊。 “也许,如果不是这么巧,她们都怀孕了的话,事情就不会这样。” 杭宇暗暗的想。难道是造化弄人,故意把这个难题交给他来解答,特别是这样一个任何男人都难以回答的问题。
水流继续流淌。杭宇忽然觉得脸上有一种粘糊糊的感觉,用手一抹,睁开眼睛一看,手上却都是淋漓的鲜血!再看莲蓬头里,喷射出来的,分明都是淡红色的血水! 杭宇大叫一声,一下子冲出了浴室。闻身而来的保姆,一个小丫头,不幸正好碰见了男主人这样的狼狈相,赶紧把脸转了过去,柔声的问:“杭先生,怎么啦?” 杭宇定一定神,再回头看去,手上却一点猩红都没有,浴室里的水流依然静静的流淌,当然也是正常的水流,一丝颜色都没有。 “哦,没有什么,刚才水忽然烫了一下,下次你要仔细一些。”杭宇一边敷衍着,一边裹上睡衣。 这一次,杭宇确切的知道,这并不是幻觉,而是她真的回来了。 回想刚才的情景,杭宇忽然想到,是自己洗澡前取下了那道请来的开光护身符。他赶紧抓过护身符来,顺便取出上次去普陀山请来的开光金卡放进钱包,这才躺下来准备睡觉。 嘀嘀~床头的闹钟忽然想了起来。杭宇迷迷糊糊的抓过来一看,才凌晨三点!谁把闹钟调道这么早的?正在想着,窗帘忽然被风吹开了,一个女人,正站在窗外看着他,白色的衣裙,黑色的长发。杭宇吓得说不出话来,却感到了自己胸前的护身符变的很热。几秒钟之后,窗帘又轻轻的垂下,外面依然是宁静的夜空,似乎什么都没有发生过。
一大早,杭宇就匆匆的给丈母娘家打了电话,询问王琴的情况?王琴很感动于丈夫的细心,高高兴兴的讲述了这几天吃了什么,又有哪个亲戚前来看望,甚至感觉肚子里的宝宝如何胎动等等,完全不顾电话那头的杭宇的心不在焉。挂下电话,杭宇很欣慰,至少妻子和宝宝都还好,眼下的问题,就是在于自己怎么来摆脱这个噩梦。 中午,杭宇找到了自己的哥们孙力。因为孙力一向喜欢神神鬼鬼的事情,自己这个护身符就是在孙力的指点下去静安寺求的,想必能给自己更多的帮助。 餐厅里,听完了杭宇的讲述,孙力半天没有说话,手头的香烟也不知不觉快要烧完了。
一大早,杭宇就匆匆的给丈母娘家打了电话,询问王琴的情况?王琴很感动于丈夫的细心,高高兴兴的讲述了这几天吃了什么,又有哪个亲戚前来看望,甚至感觉肚子里的宝宝如何胎动等等,完全不顾电话那头的杭宇的心不在焉。挂下电话,杭宇很欣慰,至少妻子和宝宝都还好,眼下的问题,就是在于自己怎么来摆脱这个噩梦。 中午,杭宇找到了自己的哥们孙力。因为孙力一向喜欢神神鬼鬼的事情,自己这个护身符就是在孙力的指点下去静安寺求的,想必能给自己更多的帮助。 餐厅里,听完了杭宇的讲述,孙力半天没有说话,手头的香烟也不知不觉快要烧完了。
“有没有办法啊,你倒是吭气呀!”杭宇有些着急了。 “现在看来,有护身符保护,她还伤害不了你,但时间久了久不好说了。这样,我带你去见一个人,或许她有办法。”孙力幽幽的回答道。 “谁?什么人?” “去了你就知道了……” 半个小时之后,两人来到了一个小弄堂里,在一间破旧的房子门外,坐着一位60开外的老太婆,干瘪着,摇着蒲扇,无精打采的样子。 杭宇暗暗叫苦,这是什么人啊?却看到孙力恭恭敬敬的弯下腰去,对老太婆说道: “您好啊,王奶奶!” “哎,好……” 三个人走进屋子里,孙力说明了来意,当然,没有说那个白衣的影子和杭宇是什么关系,只是求老太婆出手帮助杭宇摆脱这种骚扰。老太婆一边应承着,一边取出一个包袱,放在桌上打开。 杭宇凑过去一看,包袱里却只是一个普通的旧花瓷碗,两根看起来很老旧的乌木镶银头筷子。老太婆手脚一下变得麻利起来,烧上三柱香,往碗里加上水,然后诡异的用眼神示意杭宇坐到自己的对面,口中念念有词起来。 一阵香烟飘过,老太婆的眼神也变得迷离起来。水中的两根筷子,被老太婆的手支撑着,又用水淋着,谁都不敢说话,气氛有些紧张。 忽然,老太婆放开了手,那两根筷子竟然自己在水中站立起来了。 “你是何人?”老太婆开口了,声音却分明是一个威武的中年男声。 没有回答,只是筷子抖动了一下。杭宇不由打了一个寒战。 “为何搅扰人间?” “所说乃是何人?” “可是他故意为之?” 老太婆连珠炮的发问着。 依然是一片沉默。筷子的抖动却越发厉害了。
大约半个小时,老太婆吐出一口长气,好像卸下了重担一般,水中的筷子也啪的一声倒了下来,在桌子上滚开了。 杭宇正想问话,却被一旁的孙力拉住了,手指着那个老太婆。杭宇这才发现,老太婆似乎精疲力尽了一般,正在那里喘着气呢。 一会儿,老太婆喝了一口茶水,看样子是缓过气来了,杭宇赶紧凑过去,还没开口,老太婆倒先说话了: “侬这个事,阿拉管不了。” 杭宇一下楞了,什么意思?一下反应过来,赶紧掏出准备好的红包,放在桌子上,“一点心意……” 老太婆不接红包,叹口气说:“这个事实在事不好管啊,管了要折阳寿的。”
孙力赶紧帮腔:“王奶奶,都知道您老人家道行高,心肠又好,都夸您是观世音菩萨承愿降世,这您能不管嘛……” “不可乱说,菩萨会不高兴的。”老太太一脸正色道。“唉,办法也不是没有,就是不知道能不能行……”
半个小时后,杭宇和孙力回到了公司。在杭宇的公事包里多了几样东西:两张符纸,一对小蜡烛,一个小小的酒盅。孙力在车上不住的夸耀老太婆的道行如何了得:“这个老太婆,你可不要小看她,可是本地出了名的灵媒……” “什么,灵媒?”杭宇觉得这个名字很奇怪。 “灵媒,就是通灵的人,也叫做过阴,就是能够沟通阴阳两界的人,法力可高了。既然她收了你的大红包,教你的办法一定有用的。” “有用?”杭宇心里却一点底都没有。原本杭宇求老太婆,也就是这个所谓的灵媒亲自去家里作法驱鬼的,老太婆却念念叨叨的什么解铃还需系铃人,什么因果循环之类的废话,总之就是不肯去;只教了杭宇一套仪式,给了这几样古怪的东西,再嘱咐自己去买几刀纸钱,一瓶白酒,今晚行法即可云云。
入夜,杭宇早早的回到了家中。吩咐保姆不要来打扰自己之后,杭宇沐浴更衣,虔诚的朝桌上的佛像拜了三拜,按照吩咐拉上窗帘,关上灯,开始准备这场法事。 虽然有护身符的保护,没有什么好害怕的,杭宇却还是有些心虚。“算了,不过是一个了断,今天看我们谁怕谁吧!”咬咬牙,杭宇拿出老太婆给的东西,布置起来:酒盅里盛满了白酒,画着弯弯扭扭的红色文字的符纸放在了桌子两边,香点燃了插在杯子对面的香炉里,一对白色的蜡烛点燃立在后面。不知怎的,杭宇忽然闻到一种淡淡的臭味,却说不清楚从何而来,而此刻他也没有心思去追究了。 香烟袅袅的上升着。 “之行,是你来了么?来了就让这香烟对面弯一下。”杭宇开始祝祷着。 香烟却依然直直的朝上飘散。 “之行,我知道我对不起你。”杭宇继续絮叨着,往事一幕幕浮现在眼前:许之行害羞的告诉他她怀了他的孩子;王琴又是如何高兴的告诉他有了他的骨血;他们如何在地铁站外徘徊踌躇,许之行如何扑到他的怀中哭泣;他是怎样掏出一张支票递给许之行,然后跪在她的脚前请她原谅他;再然后就是那永远难忘的一幕:许之行躺在宿舍里,那过量服用了安眠药的脸上却沾满了泪痕……
香烟依然直直的朝上飘散。
“之行,你到底肯不肯说话?” 身后忽然有些响动。杭宇惊讶的回过头去,却看见许之行已经站在了自己的背后,白色的裙子,乌黑的头发,怀里似乎还抱着一个小孩。 “啊~”杭宇一下子说不出话来。 那个女人终于开口了:“你说过要陪我的。”
杭宇已经缓过神来,忙不迭的说道:“这是何苦呢?我已经让你去打掉孩子了,你却要……唉,我也不想这样啊!”一边说着,左手却一边伸向桌子下面。 “是吗?都是我自作自受吗?你知道那种绝望的感觉吗?”女人有些愤怒了,长发飘开,果然是许之行! “那你要干什么!你已经是鬼了!”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勇气,杭宇大声的说着。 许之行沉默片刻,“也许……” 话还没有说完,杭宇已经猛地从桌子下面抽出一柄古怪的东西,朝着许之行刺去!
“噗哧!”杭宇手中的东西刺中了许之行,但却没有命中要害,仅仅是擦伤了她的手臂。这才看清,原来是一把用铜钱、红线穿起来的宝剑,俗称“金钱剑”。 “想不到你竟然这样无情!”许之行明显愤怒了,被金钱剑划伤的口子开始流出黑色的液体,十分诡异。
杭宇已经吓得说不出话来,瘫软在地板上。
天亮了,年轻的小保姆来叫醒主人,却发现主人倒在了地板上,赶紧叫医生来,早已断气许久。法医的鉴定结果,死者死于心力衰竭,死亡时间约凌晨三点三十分,排除他杀或自杀的可能。现场似乎有些奇怪,好像一个小型的法事,估计死者生前正在从事某种宗教仪式。
王奶奶的房间里,老太婆对着筷子说着话。筷子莫名其妙的弯了九十度,仿佛是在鞠躬。老太婆自言自语似的回答:“老身也是顺应天理,不必谢我。”
半年后,王琴产下了杭宇的遗腹子,是一个健康的女儿。一年后,王琴嫁给了一个富商,举家前往澳洲定居。
孙力却怎么也不明白,到底那一晚上发生了什么,为何原本灵验的护身符会反而失效。等他去找王奶奶,就是那个灵媒的时候,王奶奶已经于几天之前搬家,不知去向。
只有一点,孙力能够猜出几分端倪:
从现场那一对没有燃烧尽的蜡烛来看,王奶奶似乎在法事中做了手脚,因为,那是一对根本不适合在这种仪式中使用的蜡烛,是用很特殊的材料做成,俗称: 尸蜡 『完』
订阅:
博文 (Atom)